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对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和服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建设22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各地方分中心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与报送、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业务指导、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与宣传、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协调等方面切实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立资源共享、信息报送、协调联动和培训指导机制。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就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提出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强化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贸促会决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加强支撑保障、信息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
二、制定依据
《关于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的通知》主要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制定;一些具体条款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海外维权部分相关规定,结合辽宁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
三、主要内容
《关于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的通知》包括四大部分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建立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主要包括:健全工作体系,加强指导服务,强化信息服务,提升应对能力,加强合作交流等五个方面的20条举措。
目标是到2025年,建立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对我省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省内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全省初步形成便捷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辽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信息服务和指导服务网络日趋完善。各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