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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专家解读(二)

  • 时间:2022-09-15
  • 作者:佚名
  •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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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刑事打击职能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全面落地

  省公安厅

  为贯彻国家《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就全省公安机关而言,应该说是正当其时,十分必要,符合江苏实际,操作性更强。具体而言:

  一、《实施意见》将为我省公安机关开展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提供操作性更强的政策依据。

  近年来,我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日益增多,且呈现产业化、网络化、国际化特点,查处难度不断加大。对此,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始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公安工作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特别是2016年10月,省厅正式成立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各市相应调整机构人员,全省公安机关知识产权犯罪专业侦查体系初步确立。各级公安机关职能部门在同级“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和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联席会议的指导下,在各相关行政机关的配合下,精心组织“云端行动”“昆仑行动”、“护航行动”等系列集中行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创新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据统计,仅近3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就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63起,破案10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05名,挽回经济损失1.72亿元,综合绩效始终位居全国前列。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由于信息化、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网上网下日益融合,对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我省知识产权犯罪专业侦查队伍建立时间短,专业人才少,总体力量薄弱;与相关行政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刑事侦查工作与行政执法有待于进一步形成合力;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保障也不够到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面临着体制性、机制性制约和瓶颈。《实施意见》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目标要求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既为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更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实施意见》中有多处涉及公安机关的内容,概括起来,公安机关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以下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共7种犯罪。目前江苏的实际情况是,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负责查处侵犯商标、专利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治安部门负责查处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食药环侦部门负责查处食品药品类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的犯罪。近几年,公安机关3个职能部门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通过组织系列专项行动和查处大要案件,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严厉打击妨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犯罪行为。《实施意见》第八项内容“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中,从正向上加大对上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又从反向提出了综合运用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妨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行为。就公安机关而言,主要涉及依法查处涉及知识产权的虚假诉讼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按内部管辖分工,上述两类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三是建立健全刑行衔接机制。加强公安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建立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既是查处侵权假冒犯罪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是加强公安机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专业性强,查处难度大,特别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不仅涉及法律问题、刑事侦查业务,还涉及技术性问题。实际工作中,不仅需要既懂法律又懂知识产权犯罪侦查的专业人才,许多情况下还要技术人员帮助解决专业技术难题。因此,必须适应我省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需要,加紧建设我省知识产权刑事侦查专业化队伍,同时建立较高水平的技术专家和技术调查官队伍,为侦查办案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全力推进四项工作,抓好《实施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将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我们将结合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工作实际,按照长计划短安排要求,分清轻重缓急,有步骤、按谋划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就目前而言,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集中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精心组织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尽快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护航2020”专项行动,以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向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发起猛烈攻势。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品、种子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要作为工作重点,全力维护民生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突出大要案件侦办,对跨国、跨省的重大案件,要报部局挂牌督办和省厅督办,集中优势警力,全力破案攻坚,做到快侦快破,依法从重处理。

  二是密切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指导市、县刑行衔接工作,同时向海关等其他行政部门延伸拓展。在协作中,要主动了解相关行政机关的工作流程、信息系统和数据规范,同时将公安机关侦查经营理念和情报导侦的做法介绍给相关行政部门,为无缝协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积极探索开展情报导侦工作,提升数据化实战能力。要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团伙化、网络化和产业化特点,牢固树立成案意识、全案意识和经营意识,突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侦办工作要求,通过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化实战,实现对犯罪分子的精准打击,通过追溯生产源头、摧毁供销网络、深挖幕后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遏制犯罪链条的再生能力。

  四是坚持走专业化道路,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水平。要继续坚持涉及专利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由市级公安经侦部门提级侦办的做法,提升市级经侦部门破案攻坚的能力水平;要针对知识产权犯罪侦查人才奇缺的实际,建立全省知识产权犯罪专家人才库,在省厅总队的统一调度下,参与疑难复杂的侦办,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办案水平;要设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专家顾问库,协助民警跨法律和技术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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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sip.jiangsu.gov.cn/art/2020/9/1/art_85039_10398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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