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现将《2022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代理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46号),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以依法监管、主动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为基本原则,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五类违法代理行为为重点整治内容,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公正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以监管促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营商环境,为辽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
1.整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行为。各地要督导相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协助辖区内申请人对尚未审结的专利、商标申请进行自检自查,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不以实际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申请全部撤回。要通过投诉举报、执法检查等及时掌握违法线索,对涉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报省知识产权局查处,对涉嫌代理恶意商标申请行为依法查处。
省知识产权局将对上级交办、各地反馈案件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确属反复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重处理,涉嫌骗取财政资助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整治无资质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各地要全面筛查无资质知识产权代理线索,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等,及时掌握核准登记经营范围(包括知识产权代理的企业信息);通过网络监测、上级交办、投诉举报、执法检查等渠道对涉嫌无资质知识产权代理情况进行核查;通过代办处、商标受理窗口等,对代办企业是否具备知识产权代理资格进行主动查验。
省知识产权局将对违法事实清楚的进行查处,对查实的无资质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并将代理非正常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坚决执行对出租、出借资质机构的“双处罚”;对于线索指向明确但未予处罚的无资质机构,集中公示曝光。
3.整治伪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违法行为。各地在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时,要把随机抽查有关业务档案列为必检项目,要结合日常投诉举报等线索,及时发现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省知识产权局将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诋毁其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虚假宣传、欺诈等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从严从快查处,涉及专利代理机构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从重处罚。
(二)强化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综合治理
各地要加强对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指导,依法落实对经营者资质、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等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及时关停违法知识产权代理商铺、删除链接,规范新模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持续加强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广告、网络安全等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多角度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各地组织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执业行为、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执业资质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等情况进行一般检查,突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重点监控人员进行检查,对落实签名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要求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及时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当作为案件线索的,及时立案查处。
(四)加强创新主体引导和社会监督
各地要强化对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意识,通过发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黑名单”、曝光典型案例、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指导本地创新主体,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慎选、优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有效限制违法代理发展空间,加快形成各方广泛参与的代理监管社会共治局面。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信用监管机制
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作用,按要求对违法失信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个人实施重点监管,对严重违法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停止对其在贯标认证申请、专利优先审查和加快审查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在品牌机构评选、行业评优评选等方面予以限制。要会同科技、教育等部门,在“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学校职称评级”等方面,研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省知识产权局要通过约谈、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诚信经营。要探索建立专利、商标代理“白名单”制度,配套相应的便利化措施和优惠政策,正向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法规范经营。
(六)切实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自律
省知识产权局加快推进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成立,指导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惩戒工作。公开征集违法行为线索,开展规范经营自律倡议活动,组织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人员进行执业宣誓,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的核查力度,全面筛查违反行业自律规范行为,依法依规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开展违法代理线索暗访、调查,协助开展证据搜集等工作,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收费指导标准,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理定价,避免价格战、恶意竞争。组织开展代理能力培训,提升本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依法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既是保障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需要,也是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整治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的好坏更是检验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务必做到重实干求实效见实绩。
(二)加强督导。省知识产权局将加大对“蓝天”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督导中发现存在推进行动不力、未及时办理上级交办、对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问题未能及时有效解决的,直接约谈相关负责人。对于督导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对于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支持与激励力度。
(三)提升能力。要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召开座谈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效能。要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完善专业支持和专家咨询机制,全面加强本地区知识产权代理监管能力。
(四)做好宣传。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和投诉举报电话。借助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效,同时注重发挥自媒体作用,提高宣传广度和深度,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提升专项整治的影响力和震慑力,推动形成专项整治压倒性声势。
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推进进度,并于4月22日前报送本地“蓝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1 月22日前报送年度总结,紧急事项应及时上报。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15日
(联系人:王艳飞 电话:024-86916051 159983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