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和《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要点》,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培训需求,2023年,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远程培训专题与课程,面向全省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远程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5月15日-12月15日。
二、登录方式及帐号注册
(一)登录方式
1.电脑端: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网址http://jiangsu.ciptc.org.cn/public/index?v=0&r=0
2.手机端:微信扫描对应培训班的二维码(详见各附件)
(二)帐号注册
参培学员首次登录网址或扫描二维码,需注册账号。
用户注册:验证手机号→填写登录信息→完善个人信息。
为便于后期的评价与统计,注册账号时,请参培对象认真、如实填写“姓名、单位、联络方式,以及单位所在市、单位所在县(市、区)”等信息。老用户请及时核对以上个人信息,并修改完善。
三、培训专题
(一)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必修班1)。
1.参培对象
省知识产权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含基层分局)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2.培训要求
参培对象至少修完(必修班1)3门课程。
(二)全省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必修班2)。
1.参培对象
省知识产权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含基层分局)从事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人员。
2.培训要求
参培对象至少修完(必修班2)5门课程。
(三)企业高管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必修班3)、企业技术骨干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必修班4)、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必修班5)。
1.参培对象
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企业、规上企业等相关人员。
2.培训要求
每家企业至少组织1名企业高管、1名技术骨干、1名知识产权工作者参加培训,每人至少修完3门课程。
(四)其他12个专题培训班(详见附件1)。
无具体培训评价要求,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推广。
四、培训评价
各地区开展培训的情况,将作为“地方知识产权发展奖补评价指标体系”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评选标准”中培训评价的主要指标。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落实培训情况,作为局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评先创优的参考依据。
(一)统计截止时间
11月30日。
(二)评价标准
以设区市和县(市、区)为单位,按落实培训要求情况,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本地区完成培训人数高于应培总数的80%(含)为“优秀”,得“满分”;完成培训人数在80%(不含)至60%(含)为“合格”,得“满分的70%”;完成培训人数低于应培总数的60%(不含)为“不合格”,得“0分”。
(三)人数统计标准
各地区知识产权局系统人数,按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上报并省局核实为准;参培企业数,以各市贯标企业数为基准(详见附件2)。各地区培训完成总数将根据参培人员所填信息,由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总平台系统自动生成。
未尽事宜由省局宣传教育处负责解释。
五、有关事项
(一)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把年度远程专题培训,列入重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督导本单位及本地企业,积极参加远程专题培训,确保培训工作圆满完成,省局将两个月通报一次参培情况。
(二)各设区市、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宣传推广,让有知识产权培训需求的各类人员,及时登录学习。学员在注册或学习课程中遇到使用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7:30,通过在线客服电话(010-86393813)联系学习平台技术支持。
(三)参培人员完成班次课程和学习时长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盖章的电子结业证书。
(四)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于5月15日前将本地区系统内参培人员名单汇总报至省局宣传教育处。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