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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11-25
  • 作者:佚名
  • 来源:河南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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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豫知〔2023〕53号)和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工作相关规定,拟于近期对2024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形式

  一般项目采取材料审查方式结题,由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出具结题意见。重点项目采取材料审查和现场答辩方式结题,由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的同时,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综合出具结题意见。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题条件

  (一)已完成申报书约定的任务;(二)申请结题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已完成申报书约定的任务;2.至少有一项项目研究成果应用,成果应用为厅局级(含)以上。3.项目完成单位或人员对验收申请书内容无异议;4.项目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5.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三、提交材料

  1.《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

  2.《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3. 详细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

  4.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5. 项目研究报告精华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1.5万字,四号仿宋字体,行距28磅排版。研究报告精华版约5000字,突出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对策。

  (二)所有纸质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印装订,报送一份。装订顺序依次为:《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详细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精华版单独装订,报送一份。结题材料不完整的不予结题。

  (三)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项目结题工作,确保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于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承担者及承担单位,将纳入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黑名单”,取消此后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相关项目申报项目资格,并按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四)结题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邮箱zcfgc2024@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40号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431室,可邮寄。联系人:刘有金,0371-65501622。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

  2.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模板)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11月20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结题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zjxx.hnpatent.gov.cn/home/detail/2/144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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