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培育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加速形成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竞争新优势,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实施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决定组织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范围内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专利产业化样板培育库申报入库企业。
(二)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潜力,拥有支撑企业发展的一定数量高价值专利和具有较高产值的专利产品。
(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具备较好的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和经验。
(四)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研发投入稳定。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五)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平台完成盘活系统企业入库注册并开展专利评价工作。
二、项目任务
项目承接单位需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以下任务和目标:
(一)加强高价值专利创造。紧扣企业主导产品发展需求,结合企业自身技术研发战略、产品战略,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10件以上。
(二)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围绕主要技术领域、新增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5件以上,且实现至少1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或已获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年销售额及利润增长10%以上。
(三)促进专利转化实施。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围绕主营核心产品或核心技术需求,积极通过产学研协作等方式转让、许可专利10件以上(非关联交易),或承接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10件以上。
(四)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成专利质押融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
(五)总结凝练典型案例。及时归纳分析案例,总结相关经验,通过文字图片或视频的方式形成若干典型案例,在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进行发布推广,并配合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相关宣传推广活动。
(以上项目任务为基本任务,具体任务以项目任务书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相关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二)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研究确定。经市知识产权局研究,确定项目立项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项目任务书,拨付项目经费。
(四)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任务书要求开展培育工作。
四、支持措施
本项目实施周期一年,支持数量不超过40个,支持额度30万元/家,采用“事前立项+事后验收”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50%经费,项目验收后拨付剩余50%。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word版或PDF版)格式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证明本单位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等附件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报。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之后,统一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书、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应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版提供word文件或扫描PDF。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有关信用档案。
附件: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第二批)申报书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王老师,夏老师;联系电话:67097232,17783954648,邮箱:cqzscqyyc@126.com。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