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出版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10-11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 字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GB/T42293-2022),持续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以下简称“规范化市场”)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规范化市场培育遵循“政府引导、行业协助、市场主体、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工作原则。各区知识产权局要优先选择本地区市场规模大、商户数量多、经营持续稳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主动参与性强的市场作为培育推荐对象。

  二、报批程序

  遴选申报工作按照专业市场自主申报,各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提交至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局。

   (一)组织申报与遴选推荐。各区知识产权局组织有意愿参加培育工作的市场填写并提交《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申请书(2024年度)》(见附件)。

  各区知识产权局对本区域内市场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情况对相关市场进行初选,遴选出的市场作为本地区拟培育对象,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申请书报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审核批准。根据各区知识产权局推荐情况和各市场提交的申报材料,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市知识产权局确定并批准符合要求的市场开展培育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区知识产权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本年度遴选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一)重视市场遴选,严把推荐质量关和材料审核关。

  各区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综合考虑实体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业态,将市场规模大、工作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市场纳入推荐范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各区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加强横向协作,有效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要注重与其他相关工作的相互融合,将社会监督、纠纷调解、执法检查等工作与市场培育工作结合开展。要加强对相关市场的培育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帮助市场主办方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各区知识产权局要将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框架之中,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切实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2024年10月8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  曲达  23039863/tjswfw@126.com

  


原文链接:https://zscq.tj.gov.cn/zwxx/tzgg/202410/t20241009_67482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