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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日常履职考核事项完成情况自查表

  • 时间:2022-09-02
  • 作者:佚名
  •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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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维度自查内容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
全面依法
履职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等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重大决策部署,高标准谋划推进北京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把全局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全年落实市领导批示105件。
2.常态化疫情防控。2021年,我局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四方责任”。紧盯国内及全市疫情变化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及时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最新防疫政策,坚持执行每日健康监测以及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离京报备制度,坚持“非必要不出京”。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杀,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健康教育和防控提示。同时严守工作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完善防控预案,防患未然。对突发防疫情况及时应对,在全局进行隐患排查。与属地街道沟通协调,组织安排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做好三批次新冠疫苗的接种,局机关目前加强针接种率超过76%,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始终保持零感染。
3.对标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进规则,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立法。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工作。完成《立法论证申请报告》。2021年3月30日、31日,市政府、市人大审议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项。召开《条例》起草工作启动会,组建起草工作专班和起草工作组,持续推进《条例》框架研究和论证修改。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市司法局开展专题调研,参加专家座谈会。经风险评估、局内部审议和公开征求意见后报送市政府。9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条例》草案。9月23日、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条例》草案。二审后继续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开展条款完善,为按计划进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做好准备。
4.修订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加大通过PCT途径申请海外专利的资助力度。4月制发《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办法》继续对海外知识产权获权进行重点支持。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契机,大力开展新政策解读和办理流程培训。7月根据《办法》开展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申报工作,10月底完成所有申报审核工作。
5.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区。2021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立案55件,审结128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含积案)。共办理电商平台侵权案件806件,其中涉及商标侵权案件商标252件,涉及专利侵权案件554件。已完成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务研究,形成研究报告。
6.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2件左右。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国际服务质量支持项目,对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25个项目给予支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按月份提供的专利数据,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每月按时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主要数据;截止2020年底,北京市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72件。
7.健全财政支持的知识产权保险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机制。制定《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重点工作计划》,组织召开近30场宣讲和培训活动,培训企业超过1000家。推动朝阳区、石景山区、顺义区、平谷区、延庆区等多地出台包含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授予北京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北京市首个知识产权保险工作示范园区称号。2021年共支持201家企业投保1706个专利,提供保费补贴1900万元,实现保险保障金额达16.67亿元。目前试点保险公司已完成首家投保企业出险的专利执行险理赔工作,理赔金额为16万余元。9月,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获评成为商务部印发的《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最佳实践案例》最佳案例之一。
8.鼓励创新主体联合打造重点领域专利池。通过引导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创新主体打造重点领域专利池,2021年引导组建能源装备智能化产业知识产权运用联盟和安全防务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其中,安全防务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的专利池有专利109件,促进16件专利的转化实施,形成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各1项。能源装备智能化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已制定出入池专利的筛选标准,完成入池专利的筛选,拟入池专利100余件。
9.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新三板深化改革,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建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进一步发挥好首贷、续贷、确权融资中心作用。支持设立金融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2月10日正式进驻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在中心接通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专线。2021年全年,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服务窗口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11项,均在1个工作日办结。针对我市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仅有线下办理渠道的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发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电子服务系统,现已完成系统建设,正在开展测试工作,上线后将用于窗口服务工作。建立同银行间的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已向银行推送首批白名单企业;通过贷款服务中心的综合受理平台,实现与入驻中心的银行间的直联互通,银行在为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手续期间可向我局提交核准信息,由我局从知识产权角度进行评价,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银行作为贷款审批的参考材料。
10.研究建立完善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加快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研究形成《数字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研究报告及《数字贸易知识产权工作指引》,其中《数字贸易知识产权工作指引》发给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使用。
11.设立申请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北京市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2021年全年接收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申请1462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495件;经审核推荐1365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685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优先审查专利申请52件。分别赴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为创新主体开展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政策宣贯;配合海外学人中心、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等多家单位开展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政策线上宣讲活动。
12.强化“五位一体”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1.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国别知识产权制度”“海外诉讼检索”“服务机构与律师”“应诉指导”“海外维权实训”等栏目,结合我市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产业和主要贸易国进行数据更新。此外,还新增了数据关联展示、用户收藏、数据需求反馈等功能。
2.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作用,举办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纠纷应对培训8期,组织企业海外维权需求座谈和经验分享活动5次,服务企业近1200家次。
13.持续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务实合作,促进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提升。
积极推进WIPO中国办事处年度安保、物业、办公场所租赁等工作,保障办事处的顺利运行。积极推进WIPO框架下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项目在京实施,提升我市创新主体技术信息检索和运用能力。与WIPO中国办事处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和服贸会期间合作举办专题培训活动和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等活动。
14.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改革任务。完善信用归集、发布和应用工作机制。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归集、发布、应用工作规则》。发布《专利领域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信用信息》。归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依托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机制,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执法总队沟通,对专利、商标、版权方面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进行归集。
15.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1.行政执法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达到100%。
2.行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达到100%。
3.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报送自查结果,按照“三项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按规范要求执行,按要求参与案卷评查。
4.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基于新修订的《专利法》相关条款,配合人事处于8月25日向市委编办行函及时申请调整权1清单。
5.完成《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并报请市政府审议,9月14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分别于9月23日、11月25日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
6.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完成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
7.完成行政复议案件办理5件,形成答复意见。完成局2020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工作。
8.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落实程序、文书、公示、裁量、时限、罚缴分离和当事人权益保障等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局办公会前学法活动4次。加强干部法治培训,组织专利制度历史演进及两期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系列培训。
16.市委市政府其他重点工作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11项(第43、264、265、266、267、272、273、274、276、277、278项)
全面提升
效能
政务
效能
1.推进告知承诺制《关于全面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中涉及我局1项“个人申请减缴专利收费备案时,需提交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本人上年度收入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本人经济困难证明”,因该事项属于国家事权,证明设定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无此权限设定相关证明。经与市政务局审批制度改革处沟通,该事项不再纳入告知承诺制。涉及我局事项属于国家事权。
2.实现90%事项“全城通办”我局对进驻市政务大厅事项及时进行梳理,大多数事项属于国家事权,与专利代办相关的事项经授权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副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视频导办)、市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分中心可以办理;与商标相关的事项,经授权已在13个区级大厅受理;市级事项(90%以上)在区级政务大厅受理。大多数事项属于国家事权,需要专线专网,可实现全程网办和零跑腿;不涉及群众急需办理的民生事项,群众对全城开通网点需求不高;所有事项办理行业要求高,需专业审查员驻点支撑,易造成人员、设备等浪费。
3.在京津冀自贸区内推出“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目前京津冀自贸区内“同事同标”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市级单位公布),已实现“事项名称、事项受理标准、事项申请材料、事项办理时限”相统一标准。
4.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政策信息公开指南、年报专栏内容准确,形式规范。对“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进行法定主动公开。通过首都之窗“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公开《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设置专栏对 “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等重点工作信息集中、持续公开。依申请公开均按要求在时限内进行答复。
5.政策解读与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形式丰富,做到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政策时,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未有被国办通报存在问题和被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发生。
6.响应率响应率100%
7.解决率解决率100%
8.满意率满意率100%
9.推进“全程网办”我局已实现99.94%。
10.出现有效投诉进驻人员已专业的素质和周到的服务,没有收到过办事群众投诉。
管理
效能
1.管理制度市知识产权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综合绩效管理办法》(京知局〔2021〕247号)以及《2021年度市知识产权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京知局〔2021〕272号),完善全局绩效工作管理制度。
2.工作机制建立《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日常履职工作清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日常履职考核清单》,月报工作进展及是否存在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形成工作台账,2021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3.清单编制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日常履职工作清单做到“四个全部”,主要职责全覆盖、部门全覆盖、重大预算支出全覆盖、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其他重点工作全覆盖。科学制定各项任务工作目标,量化、具体化。在任务分解、目标确定、过程管理和年度考评工作中,不存在推诿扯皮等现象。
4.分析研判每月梳理清单事项进展情况,局领导班子审阅,2021年不存在滞后及其他问题的任务。
5.问题报告按要求每月报送考核清单任务进展情况。
6.协调配合配合专项牵头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7.整改时效第8次局党组会通报绩效考评结果及相关问题。针对2020年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改。
全面预算
管理
财政
效益
1.财源建设任务落实情况我局不涉及财源建设工作。不涉及
2.稳定存量和培育增量财源情况我局不涉及财源建设工作。不涉及
3.预算评审情况无财政评审项目,不涉及。不涉及
4.成本控制效果和绩效管理①开展并报送1个项目成本绩效分析报告1份,未收到财政部门打分结果。②财政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有4个预算项目参加了财政事前绩效评估,1个项目“支持”,3个项目“部分支持”。预计财政局在2022年1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5.部门结转结余率市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预计超过95%。
6.部门预决算差异件财政还未开展对2021年支出的决算工作。预计财政局在2022年1月开展决算工作。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7.政府采购相关情况我局在政府采购过程过程中,未出来违法违规情况;将政府采购政策放到公示栏,督促全局进行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8.监督检查情况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无行政处罚情况。
9.预决算公开情况我局部门、二级单位均按照规定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的报告和报告内容完整、明细、真实;财政监督检查部门未发现我局预决算公开方面问题。
绩效
审计
1.遵守财经法规和纪律通过市审计局对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以及本局组织的两项专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4次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2.遵守“三公经费”使用规定未出现违反“三公费”经费使用规定的情况,
3.按实际申报财政资金通过对服贸会项目专项审计、开展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改革合并后的直属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和账户清算以及内控系统风险评估等工作,均未发现虚报财政资金
4.按规定上缴财政性结余资金未出现不按规定上缴财政资金结余问题。
5.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成本管控规定制定发布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服务外包负面清单》。未出现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违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成本管控不严的问题。
6.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益未出现资金闲置,支出效益不高情况;对市审计局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函复。
7.执行审计决定无审计决定需要执行。不涉及
8.向市审计局报送的整改情况对市审计局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函复。
全面优化
服务
服务自评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广泛动员组织开展了新闻发布、微访谈、发明专利奖颁奖等各类宣传活动共计百余场。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窗口办理的11项专利权质押登记均在1个工作日办结。严格按照《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对优先审查推荐申请开展审核工作,制定本部门办法,开展政策宣贯、线上宣讲活动。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依法受理专利代理举报投诉100件、作出行政处罚7件,受理商标代理举报投诉71件、作出行政处罚9件,组织专利代理“双随机”抽查12次、专项检查3次。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更新诉讼信息9694条。编写《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原文链接:http://zscqj.beijing.gov.cn/zscqj/zwgk/jxgl/2119804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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