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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 时间:2022-09-02
  • 作者:佚名
  •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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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知识产权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要求,落实国家和本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2021年市知识产权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先后4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局办公会前学法专题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学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开展全员培训,持续推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推进科学民主立法。组织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组建专家工作组,全过程支撑条例草案起草论证。广泛征求本市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提升立法科学性、民主化水平。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接诉即办”,将“接诉即办”纳入日常督查工作,推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接诉即办”央地协作机制。贯彻《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优化任务落实。贯彻疫情防控法治要求,发挥专利申请“快速通道”作用,持续做好与疫情相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知识产权法治服务和保障。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完成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迎检工作。完成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督察。制定《2021年度北京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计划》,强化督导督办。与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知识产权重要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按照相关批复,明确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责任务。召开事业单位改革动员部署会,高效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实现班子融合、制度融合、资源融合、业务融合。

  加大“放管服”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清单》并推进落实。持续推动“减材料”“减时限”,深入开展“一网通办”“全城通办”“掌上办”“就近办”“零接触”,实现“早中晚”“周六”延时服务,开展信件免费寄送和窗口帮办业务服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全年共解答咨询1.25万件,向企业推送服务资讯1.2万余条。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修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接诉即办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办理市12345派单工作方案》。与北京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获取知识产权领域全量数据工作机制。聚焦典型问题,开展高频热点问题分析,加强政策宣传。全年共配合市12345接听热线电话3832个,接收市12345派单132件,其中,办理25件,协调处理涉中央事权派单39件。有月度考评成绩的六个月中,市知识产权局考评情况均为全市并列第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开展优化改进本市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建立专班调度、智库支撑等工作机制,提出20项整改举措,持续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分析整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5.0改革专题研究,“加强质押融资服务”“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等19项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5.0改革方案和国家优化营商创新试点改革方案。落实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梳理知识产权具体举措、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做好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本市知识产权指标填报准备工作。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加强谋划部署。推动信用承诺,在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和注销执业备案程序实施承诺制度。探索专利代理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对信用良好的专利代理机构按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信用较差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受到专利代理领域行政处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全年按100%比例进行专项检查。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明确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申请人不予资助,发挥信用机制作用。

  (三)持续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组织开展专家座谈和风险评估论证。在《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并开展规划内容衔接。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

  扎实做好《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工作。加强调研论证,形成条例立项论证申请报告。2021年3月30、31日,条例先后通过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立项。制定起草工作方案,召开起草工作启动会,组建起草工作专班和起草工作组,持续推进条例草案起草。9月14日,第1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9月23日、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并就重点条款研提意见建议,为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做好准备。

  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全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件并按规定完成备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6件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推动法律顾问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起草编制等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中发挥作用,将征求法律顾问单位意见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必要程序,对于重要疑难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案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法规规章文件清理,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完善行政处罚文书,更新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和行政处罚实施程序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好行政检查、行政裁决权力清单更新。完善行政检查单、更新检查项,新增检查标准,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高质量建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区。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技术调查官管理制度(试行)》,完善案件管理制度。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联合口审”机制,“联合口审”机制和技术调查官制度入选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推行案件书面审理,对于法律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的案件当庭宣告裁决结果。部分案件采取“先行裁驳,另行请求”方式审结,提升工作效率。全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立案55件,审结案件128件。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加强合作,健全行政司法衔接机制,推动重大问题研讨、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技术调查官库利用和信息共享。

  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制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建党100周年”特殊标志保护,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侵权行为。召开环球影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会,组织开展联合专项行动,营造环球影城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指导具有经济潜力的地理标志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在服贸会期间举办世界地理标志大会,搭建地理标志企业国际交流对接渠道。

  加强专利代理领域监管。全年组织“双随机”抽查12次,专项检查3次,共检查专利代理机构208家次、专利代理师304人次。对20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专利代理机构和8家涉及行政处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行政指导。依法办理举报投诉,全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件。

  (五)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

  自觉接受工作监督。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指导监督。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工作。做好行政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按要求参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程(试行)》,将提案建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按季度在官方网站公布办理情况及进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共办理全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市“两会”建议提案18件。支持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及机关纪委依法履职,梳理总结2019年以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重点分析败诉案件,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强化财务审计管理。加强预决算管理,提高绩效管理全覆盖,落实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审。规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项目结项验收,推动落实决算评审机制。建立审计台账,完成专项审计。规范内控审批,开展内控风险评估。配合事业单位单位改革,开展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财务清算。做好信访工作,严格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全年完成信访办理8件。及时加强沟通研判,积极解决合理诉求,主动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主动公开。做好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详实。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注重加强与申请人交流沟通,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完善内部审查机制流程,对公开内容、方式等严格把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政策解读,确保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组织、起草、审签、发布同步。完善解读政策内容,对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文字、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增强解读效果。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提升网站安全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管理,在官微设置“两区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区域动态”等话题,集中加强重点工作成效报道力度。坚持正确舆论方向导向,严格审核新媒体号内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年新增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积极配合市行政复议机构调查,做好案件答复办理,尊重并履行复议决定。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办理中的作用。全年新增行政应诉案件13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准备工作,未发生败诉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全过程中依法加强行政调解,全年共成功调解案件11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部分案件当事人经行政调解后同时承诺终止司法程序,有效引导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强化协作,5件行政调解协议得到司法确认。

  加强人民调解。建立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累计指导建立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6家,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立体化网络。指导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9个,推动构建“排查+预防+宣传”工作模式。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指导性案例》。制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细则》,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推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市知识产权局指导管理的16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受理纠纷9893件,调解结案5016件,调解成功3368件,调解成功率为67.1%,持续推动纠纷化解。

  (七)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

  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为主题,全年安排办公会前学法活动4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要求,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方式,全年安排旁听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庭审3次,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作用。

  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宪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我国知识产权法学40年回顾与展望等为主题,全年举办全员法治专题培训5次。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知识产权系列论述学习。持续更新京知E周刊“E起学习”专栏。积极参加全市法治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等专题培训班。

  推进普法宣传。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普法题库建设,举办在线答题挑战活动,公众参与超万人。制作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和《包公普法Ⅲ》知识产权公益短视频,通过公交、地铁线路、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和宣传矩阵群同步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今日头条等多个新媒体平台转发,形成普法宣传热潮。《包公普法》系列公益短视频获得北京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一等奖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承百年创新精神享知识产权成果”知识产权类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二等奖。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广泛动员相关部门单位,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宣传活动118场。与市政府新闻办合作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在北京日报刊登专版报道。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件。在各区地标性建筑户外大屏、地铁站、公交车站等投放公益广告,增强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注重知识产权类别特征的地方性法规尚显不足。相关地方性法规中知识产权条款和内容与知识产权综合性、专门性法规的衔接有待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政策体系有待健全。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仍需强化,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需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仍需加强。政务公开有待持续深化。公职律师制度作用有待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程序和案卷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力量配置仍然不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创新有待深入探索。行政调解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专利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合作机制有待持续深化。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制定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听取并审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专题部署《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多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汇报条例草案起草工作进展,列席市人大常委会条例草案审议有关会议。组织局办公会,听取并审议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等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依法决策。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两区”建设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起草和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会商等重大事项过程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多次听取文件起草和事项进展,协调合法性审核等问题。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注重合法性审核意见,集体研究并审议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党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的作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三是全面依法履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自查整改。部署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落实程序、文书、公示、裁量、时限、罚缴分离和当事人权益保障等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以信用为基础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支持法治监督。发挥市知识产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依法行政。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政协、各级司法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做好中央对北京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自查工作。支持纪检监察监督,听取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行政应诉。严格落实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规定。

  五是强化法治保障。支持机关工作人员获取法律职业资格,支持公职律师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息公开等专题培训,加强公职律师培育,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部署要求,聚焦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为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持续做好《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完善制度创新等条款。条例颁布实施后做好解读和宣贯工作。研究制定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政策。加强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知识产权条款、内容研究。研究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

  二是深化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动信用监管,完善专利代理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完善接诉即办制度机制,探索工作新模式。加强分析研判,深化主动治理,推动“未诉先办”。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贯彻行政处罚法,研究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执法案卷。研究推进案件审核制度,发挥公职律师在案件审核中的作用。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创新,提升行政裁决效能。

  四是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完善流程环节,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五是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加强行政调解,推动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强化行政、司法协调联动。推进人民调解,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作用,完善立体化调解工作网络,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向纵深发展。

  六是加强法治保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能力。支持公职律师依法履职,加强法制工作保障。充分运用新媒体创新宣教内容形式,持续加强普法宣传。


原文链接:http://zscqj.beijing.gov.cn/zscqj/zwgk/jxgl/32572984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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