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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印刷复制质检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4-04-13
  • 作者:佚名
  •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局
  • 字号:

  沪新出〔2024〕11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印刷复制质检活动的通知

  

  本市各出版单位,相关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质检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印刷复制质量监管职责,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4年印刷复制质检活动的通知》、《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4年任务清单》,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上海市印刷复制质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对2022—2024年出版的主题出版产品印制复制质量进行抽检,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图书、报纸、期刊及光盘产品。

  (二)对2022—2024年出版的少儿读物、教辅的印刷质量进行抽检,同时兼顾经济、历史、地理、体育、医药等其他类别出版产品。

  (三)对2024—2025学年秋季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和环保质量进行检查,包括1—9年级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同时兼顾其他品种教材。

  (四)对本市印刷企业使用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配合做好国家新闻出版署质检工作组对上海地区的巡查和抽查工作。

  二、工作时限

  2024年质检活动于2024年4月启动、10月底结束,其中,中小学教材检查工作于2024年6月启动、8月底结束。质量管理工作贯穿全年。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健全工作机制,筑牢质量安全屏障,将质量管理贯穿全年,贯穿印刷复制监管全过程。

  (一)开展企业自查。各单位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针对本单位薄弱环节,开展质量自查,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出版产品质量。2023年度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于6月3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

  (二)开展本市主题出版产品、中小学教材生产过程质量监测。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将结合印刷复制监管工作,组织质检机构和业内专家对本市重点出版产品及中小学教材进行全过程巡查,对非法印制行为进行查处纠治,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适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健全质量安全风险检测体系。

  (三)组织本市主题出版产品、中小学教材排产印制,做好协调保障。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负责与本市其他主管部门、出版单位、印制企业及发行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主题出版产品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发印时间、印制周期及配送周期,制定完善排产印制计划,做好统筹协调,集中优质产能,落实好主题出版产品和中小学教材按时、保质、保量印制、配送工作,确保完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政治任务。

  (四)开展质量抽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抽检工作,委托质检机构到出版单位库房、印刷单位、出版物市场进行随机抽样检测。

  1. 对本市主题出版产品、教辅和少儿读物印刷复制质量进行抽查,同时兼顾经济、历史、地理、体育、医药等其他类别出版产品,以及其他印刷产品,抽查单位不少于20家,不少于100个品种。

  2. 对本市教材印刷企业进行过程监控,对半成品、成品进行印制、环保质量进行抽检。抽样检测总量不少于200个批次。

  3. 对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使用的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进行抽检。抽查单位不少于15家,检测数量不少于50个品种。

  四、结果及反馈

  1. 质检机构于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抽检数据、结果、分析等,以总结报告形式报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

  2. 2024年本市印刷复制质检活动抽检结果将向本市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反馈。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对非法印刷复制行为进行约谈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进行约谈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附件:2024年上海市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工作方案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cbj.sh.gov.cn/html/tzgg1/2024/04/07/fa883daa-69e7-4478-a647-5c3ff951e05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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