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人民”二字是人民法院最鲜明的标识、最充足的底气、最坚实的根基。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切实做好群众工作,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时刻牢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用情用心书写好人民法院新赶考之路的法治答卷。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筑牢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根基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人民法院第一要求,是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结合起来,毫不动摇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占据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将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深刻认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基本问题,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站稳群众立场、厚植人民情怀、树牢司法为民理念,“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深入基层一线知民情、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用实际工作诠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赤诚。
坚持政治与法治相融
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人民法院要以服务大局为努力方向,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要求,抓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厘清“三个效果”的辩证关系,让司法审判工作有灵魂、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的属性,政治效果是前提和根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并自觉融入审判工作之中,在法律适用上时刻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要在法律范围内充分考虑社会现实,立足时代、国情、文化,综合考量法、理、情等因素,充分兼顾普遍公理和人之常情,决不能背离社会认知,不断提升司法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
严格执法办案,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范围内行使审判权,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在办案中要树立系统观念,坚持全要素分析、全方位考量、全过程体现“三个效果”,全面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充分考虑办案的时机和方式方法,努力使司法审判对法律条文的“文本法”的适用,符合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决不能机械司法、就案办案。
厚植司法为民情怀
抓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法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公正”的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实在在落实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把诉调对接的“调”不断向前延伸,加快推进“法院+社会各界”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充分运用样本案例和司法建议的示范效应,实现从“以讼励讼”向“以讼止讼”的转变。
立足主责主业服务群众。准确适用刑事法律,落实宽严相济,打击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兼顾国法天理人情。立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在平衡群众合法权益和重点项目推进中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巩固提升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对国企民企的平等保护、平等对待,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及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关切。
提升内生动力破解难题。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理念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项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
永葆自我革命精神
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人民法院必须牢记“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在筑牢为民宗旨上下足功夫。深刻领会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作为推进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加强干部党性教育的必修课。
在提升司法能力上下足功夫。要持续推动调查研究解决真问题,不断充实完善依法履职必备的专业知识,更好履行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服务发展的职责。优化服务群众工作方法,注重把老百姓朴素的道德准则和是非标准结合起来,尽量用群众易懂的语言释法析理,让老百姓听得懂、听得明、听得进。
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上下足功夫。聚焦审判执行领域中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和引导干部争当“四下基层”的践行者、表率者、带动者,做实做好从“思想自觉”到“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规章制度,强化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作者:曾艳 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