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群众 执法为民
——记第三届北海市道德模范魏玉芳
她以坚定的法律信仰和过硬的职业素养,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一心为民,公正办案”的承诺,在民事审判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她就是魏玉芳,合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当法槌落下的刹那,伴随的就是沉甸甸的责任。”魏玉芳说,她深刻体会到审判工作肩负的神圣使命。每一个案子,她都全心投入,每一次庭审都精心驾驭,每一句判词都细心推敲,她绝不允许自己经办的案件出现任何瑕疵。20多年来,魏玉芳积极探索创新,依法高效判决调处民事纷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传递司法温暖。经她审结的各类民事案件,以其真情实意、公道正派、业务精熟赢得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被群众公认为“为民作主”的父母官、“化干戈为玉帛”的好法官。魏玉芳多次荣获全区、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称号,被评为北海市敬业奉献模范,并先后荣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作为一名法官,比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在审判工作中,魏玉芳总是自觉把普通百姓的喜怒哀乐放在心上,仔细体会他们担心什么、需要什么,当群众的贴心人。魏玉芳认为,如果真心为群众办事,就要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考虑群众的真实利益。在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入情入理地分析案情,紧贴案情讲解法律法规,鼓励和促成当事人和解,将复杂的家庭矛盾化解于无形。
魏玉芳在群众中的好口碑,既来自她的公正果敢、体贴谦和,也来自她的洁身自好、拒绝诱惑。魏玉芳始终坚持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绝不利用权力谋取一丝一毫的个人利益;她始终秉持高尚的道德情操,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审判纪律,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以实际行动树立起人民法官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记者 黄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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