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导,完善工作流程,强化规范化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
现予以转发,请各区结合我市“十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等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落实,切实加强企业维权援助工作;我市双保护中心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维权援助业务能力;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要紧密结合企业维权需求,提供专业高效的保护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 单治威 2303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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