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
候选人建议人选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通知》(国知办函办字〔2023〕359号)要求,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拟于2023年5月底在北京召开,届时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我局组织开展我省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推选工作,请各专利代理机构积极参加、踊跃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方式
各专利代理机构可自荐本机构专利代理师,也可推荐其他机构专利代理师,原则上一个专利代理机构只能推选1名人选。我局将在专利代理机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推荐会员代表,并提出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秘书处。
二、推荐条件
(一)拥有中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三)必须是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会员,其中执业会员应当具有三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理事、常务理事中执业会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代理质量高、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
(四)热心专利代理事业,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和相关公益活动;
(五)在我省专利代理业务领域有一定成绩,在会员中有一定威信;
(六)积极代表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和会员对协会工作建言献策;
(七)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推选材料
(一)纸件材料
1.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推选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3.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
4.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电子材料
各推选专利代理机构将《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电子件、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电子扫描件、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获奖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以“推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人选+推选单位名称”命名。
四、初审及公示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对各专利代理机构推选材料进行初审,提出通过初审建议名单;
(二)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提出,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理决定。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
推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及《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yn.gov.cn)查看下载;
2.纸件和电子件报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钱健
电 话:0871-64566854
邮 箱:szscqjqj999@sina.com
地 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附楼204办公室
邮 编:650228
附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代表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