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出版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出版管理 > 正文

为游戏产业版权保护厘清法律边界

  • 时间:2021-08-24
  • 作者:
  • 来源:
  • 字号:

  

  在中国游戏产业版权保护及法律合规高峰论坛上,以“共议新形势下游戏版权生态发展及出海合规的困境及解决之道”为主题,举办了圆桌论坛。

  “2021年1—6月,国内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1504.93亿元,同比增长7.89%。”“游戏市场用户规模为6.67亿,同比增长1.38%。”这一组数字来自《2021年1—6月中国游戏产业报告》。7月29日,中国国际数字娱乐产业大会在上海召开,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第一副理事长、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主任委员张毅君在会上发布了这一报告。

  游戏产业的巨大市场和发展潜力,让许多城市将游戏产业纳入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在7月30日公布的《2020年度全国电竞城市发展指数评估报告》中可以看到,近两年,上海、北京、广州在电竞政策发布的数量、频次、针对性以及行业认知度上都较为突出。上海明确提出打造“全球电竞之都”;北京将“电竞北京2021”作为首都城市品牌;广州则力争年内基本建成“全国电竞产业中心”。在这样的背景下,版权作为游戏的核心资产,应如何进行保护的话题持续引发关注。

  在7月29日举行的中国游戏产业版权保护及法律合规高峰论坛上,与会法官、学者、律师以及游戏业内人士结合新修改《著作权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共同探讨如何适应新变化,更好地保护游戏产业版权。

  新修改《著作权法》推动游戏版权保护

  提到《著作权法》修订,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秘书长唐贾军说,新修改《著作权法》用“视听作品”替换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这意味着构成视听作品的游戏被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唐贾军评价,“本次修订回应了游戏行业最迫切的需求,同时也将成为游戏企业和游戏创作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一柄利器,对于推动游戏版权保护和行业规范有着重大意义。”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丛立先对新修改《著作权法》中作品定义的修改非常支持。他表示,这一定义适用于判断游戏画面是否构成作品,其中判断的关键点有四部分,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以一定形式表现”“智力成果”。在这种判断标准下,网络游戏作品的画面构成作品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网络游戏画面是具有独创性的思想表达,构成作品。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当网络游戏画面仅仅是提供素材或者是作为结果的简单呈现时,网络游戏画面才无法构成作品。

  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秘书长田小军也在论坛上“点赞”了新修改《著作权法》中对作品定义的修改。新修改《著作权法》没有要求作品能固定到介质上,而是界定为“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田小军说,这一修改意义非常之大,值得大家深刻思考。他还提到,新修改《著作权法》中,广播权新增无线广播方式,使得网络直播有法可依,这也是对热点问题的回应。此外,他希望大家能够关注对网络游戏规则的保护。田小军坦言,目前对于游戏规则保护这一话题存在争议,很多专家说规则是思想,不受保护,但是田小军指出,需要保护的游戏规则并不是纯粹的规则,而是游戏设计。目前,许多游戏最有价值的部分在于其设计做得非常好,如游戏设计中关于英雄的数值、道具的属性等游戏规则的设计,决定了游戏的平衡性、易玩性。“如果说游戏设计不受保护的话,就可能会忽略掉目前很多游戏里最有价值的部分,也没有办法规制‘换皮’游戏。”田小军补充道。

  尽管司法保护的环境越来越好,但对于游戏尤其是层出不穷的新型游戏来说,仍然有不少著作权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厘清。

  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便提到了司法实践中经常遇见的游戏的侵权比对和侵权比对方法问题。田绘介绍,和传统的作品如电影作品相比,游戏侵权的比对存在难点,特别是大型的扮演游戏和竞技游戏,这类游戏由于会有不同玩家调动不同的资源,所以非常难以像传统的电影作品一样,对画面进行逐帧的比对。田绘总结了一些在实践中游戏侵权的对比方法,如,在判断表达是否相似方面,如果被诉侵权游戏将原游戏主角的名字改了,描述细节也改了,但是人物的刻画和主线情节刻画方面给读者相同的感受,这时法官可以通过游戏自身的特点判断两者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田绘鼓励法官在亲身体验游戏的过程中体会游戏的精髓,她说:“我是非常鼓励他们(法官)去玩游戏,当你真的把游戏作品视为独特的存在,才会投入更多的精力去研究它。”

  田绘提醒,在游戏侵权比对时需要注意,如果一个游戏最后没有被认定为整体侵权的话,不妨碍判断其中相关的作品(如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构成单独侵权。如果侵权人单独使用了相关的游戏元素,作为游戏元素本身的著作权人可以以此作为诉由进行起诉。

  “总而言之,对于游戏的整体保护,我们所秉承的理念是,一方面既要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整个业态的规范发展上,我们也希望做到平衡。”田绘总结说。

  《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侵权惩治力度

  游戏作品的刑事保护也是此次研讨会的重要主题之一。因为不只是《著作权法》的修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同样鼓舞人心。《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将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纳入侵犯著作权罪规制范畴,与复制发行行为并列,还同时提高了涉及侵犯著作权两项罪名的法定刑上限:侵犯著作权罪法定刑最高可达10年,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最高法定刑可达5年。

  “可以说,盛趣游戏发展的20年也是与侵权盗版斗争的20年。”盛趣游戏法务副总裁马浩广介绍,盛趣游戏打造了《传奇》《龙之谷》《冒险岛》等一系列经典游戏,但如《传奇》系列游戏,在2002年就出现了“私服”,因此,这家游戏公司与侵权盗版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马浩广说,近年来,涉及网络游戏侵权的类型越来越多样,有的是“私服”的整体复制,有的是跨端的端游侵权,还有的是文字改编侵权,以及游戏直播、短视频侵权。

  对于严重的侵权行为,《刑法》的保护措施显现了法律力量。今年6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侵犯《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案在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马浩广提到这一案件时感慨道:“这起案件的判决体现了国家强化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他还提到,此案庭审时进行了在线直播,既是一次普法教育,也是一堂游戏业内的维权教育课。后续新闻媒体的报道,体现了媒体和大众对网络游戏行业的关注,以及对网络游戏行业知识产权坚定维权的肯定。

  知蝉科技首席执行官李国龙认为,《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后,刑事维权保护方向有了新的思路和选择,维权执行方法也发生了转变,侵权线索收集除了收集“私服”网址、充值方式、虚拟身份等信息外,还可以通过截图比对、录像或者公证取证的形式,固定游戏画面侵权证据。在司法鉴定内容方面,以往需要抓捕犯罪嫌疑人、获得“私服”游戏程序,然后进行程序代码同一性比对司法鉴定。现在,既可以在抓捕之前做好游戏画面同一性司法鉴定、固定证据,也可以在抓捕之后鉴定。在鉴定对象方面,以往只能对游戏程序代码进行比对,现在可以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对游戏程序代码比对或游戏画面同一性比对。李国龙说,《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大大提高了对侵权人的惩罚力度,权利人可根据侵权情况,选择计算机软件或视听作品的作品类别进行刑事维权保护。

  多面探索版权保护有效路径

  尽管中国游戏产业用户众多、产值惊人,但其实这一产业在中国只走过了几十年的时间,该如何采取更有效的版权保护措施?无论是行业从业者还是司法与监管机构,都在不断实践探索中寻找答案。

  网络游戏应该适用《著作权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保护?这是法律实务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认为,对于网络游戏的保护,如果游戏整体构成作品,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而可以单独作为作品进行保护的,可以寻求单独保护。确实不能作为作品保护,而又有保护必要的,可以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补充保护。“我觉得在对游戏的保护中,典型地体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孵化’作用。”孔祥俊解释,孵化性补充保护是一种过渡性、尝试性的保护,一些难以或者暂时无法归入其他专门法保护和调整的商业成果或者市场行为,经常被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唐贾军则强调,推进游戏版权保护事业有序发展,除了法律保障,同样离不开行业自我约束。“引导游戏行业树立版权意识,加强自律管理,坚持正确导向,是网络游戏在新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义。”

  对此,他建议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因为行业组织联系广泛,能够有效串联起政府、行业和企业,在推动游戏版权保护深化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优势。协会应发挥统筹和桥梁作用,协调多方资源,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推动游戏版权相关的全国性行业规范指引的制定。

  此外,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也很有必要,因为其可以引导各主体合法合规发展,横向协调、纵向沟通,充分调研游戏企业对于版权保护的诉求,形成决策参考,为行业内各个主体发生的版权纠纷建立疏通化解渠道,促进相关争议纠纷快速有效解决。(记者 隋明照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