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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开始申报

  • 时间: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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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新闻出版署、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日前发出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工作。申报项目应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须于2021年9月22日前报送。

  关于申报范围,通知要求,申报主体应为经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以及从事古籍数字化相关业务的单位和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古籍数字化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按计划完成古籍数字化工作的能力和条件。申报项目应为对中国古代典籍文献及其整理作品进行影像数字化、文本数字化、知识结构化等方式的数字化开发利用。

  通知明确了五方面申报重点:开发优质古籍影像、文本专题数据库,推动优秀古籍整理出版成果数字化的基础性项目;开展古籍数字化前沿技术研究,加强古籍资源深度挖掘和智慧利用的前瞻性项目;着眼古籍资源集约集聚集中,推动平台化发展的集成性项目;满足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实际需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应用性项目;列入国家重大文化工程、古籍中长期规划的古籍数字化重点项目。

  通知要求,同一申报主体可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项目内容应无版权争议和其他纠纷,遵循古籍整理及数字化规范和标准,满足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要求。获资助项目成果须长期公开运营与服务,并优先纳入国家古籍数字化总平台。

  通知还对不予受理的情况和申报方法作出说明。(记者 孙海悦 章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