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工智能合规发展、网络版权保护、网络文学IP打造、新时代文艺作品的版权保护……《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梳理今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版权问题的相关建议、提案等,从一个个版权领域的关键词出发,解读版权与时代同频和未来发展的新风向,以期为行业发展助力。
听海观潮 回应最新需求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伴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如火如荼,有关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问题讨论度也越来越高。“开展‘人工智能+’行动”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人工智能迅速发展,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冲击。如大模型发展过程中潜在的训练数据侵权问题,业界如何看待?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否获得著作权保护?新兴产业发展和版权保护如何平衡?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邱华栋提出一份关于“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的建议。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进入极速发展阶段,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和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战略性技术,正在引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变化。其中,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井喷式’发展也给版权产业和文艺创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甚至有动摇文艺创作与文化繁荣高质量发展之根基的巨大潜在风险。”谈及提出建议的初衷,邱华栋略带忧虑地表示。
邱华栋认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权利人对其权利内容在人工智能活动中被各种演绎使用过程的控制力未能得到充分保障;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模糊,其可版权与否问题缺少切实可行的法律、行业界定标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标识义务落实不到位,互联网平台仍大量存在未标识内容,造成社会公众认知混淆;人工智能活动未经授权使用自然人人格特征的情况多有存在,侵犯个人人格权的同时造成公众混淆……
为此,邱华栋建议从完善相关立法,充分发挥行业政策、国标、行标等“软法”的作用,建立人工智能开发者与权利人组织良性对话机制,加快落实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多方主体责任等多方面联手,共建充分尊重和保护版权的网络清朗空间,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郝戎、张继、许宁、靳东等20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的联名提案《关于贯彻版权强国战略切实做好全媒体条件下新文艺产品版权保护的建议》中提到,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新文艺产品版权界定和创作归属亟须明确。
记者观察到,这份联名提案中提到,“随着ChatGPT、Sora等人工智能技术持续变革,其生成作品的版权和创作归属的界定问题变得尤为复杂。一方面,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对人类过往作品的融合与再造,难以区分其原创性,更难以明确其是否受现有著作权法律体系的保护;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生成式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也处于模糊地带,需要考虑作品生成过程中平台方、使用方所投入的创作程度来判断,就现行法律体系而言并无明确的判断标准。”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版权工作,相继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文件,国内对于版权保护的重视以及一系列措施的颁布,为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为建设文化强国、版权强国提供了重要支撑,更让业界在版权认识上实现了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重要转变。
“围绕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争论,不仅关乎法律问题,更是对人类创造力和技术革新的探讨。《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人的创造力,从这个角度来看,鼓励更多的人用最新的工具去创作,才能更有利于作品的创作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图书馆参考咨询部主任、紫金文创研究院研究员刘忠斌表达了对人工智能领域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的期待。
赋能发展 激发创新活力
如果说版权保护是为文化繁荣事业“护航”,那版权转化、IP打造一定是为文化产业“造血”,注入新的活力。刚刚过去的春节,与文化IP相关的文旅消费呈现火热态势。电视剧《繁花》热播,带动上海黄河路旅游与同款商品消费热潮;吉林文旅将长白山与知名IP《盗墓笔记》中的主要角色“张起灵”相结合,为文旅宣传注入新的活力;西安长安十二时辰主题街区以唐风古韵“混搭”时尚潮流,通过打造沉浸式文旅让西安年“活起来”……多地巧妙结合IP资源,打开了文旅融合发展的新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影视文学委员会主任阎晶明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带来了关于充分发挥网络文学优势,助力文旅融合发展的提案。
阎晶明认为,经过20多年的发展,网络文学已经成为重要的IP源头,带动实体出版、影视、游戏、动漫、有声、衍生品等多业态持续繁荣,引领文化“出海”“圈粉”全球,诞生了诸如《盗墓笔记》《斗破苍穹》《琅琊榜》《庆余年》《开端》《欢乐颂》等海内外广受欢迎的作品及IP。有行业数据显示,2023年网络文学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
进一步助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速文旅数字化、IP化升级,阎晶明建议可以将文化资源再创造,加速文旅数字化转型,当地文旅部门与网络文学创作者、机构深度合作,以网络文学为载体对当地特色文化进行再创造,借助文字及有声、动漫、影视、游戏等多元内容形态,让特色文化可读、可听、可看、可感,实现文旅数字化转型发展。此外,还可以打造主题文旅新业态,“圈粉”年轻一代,进一步开发多样化的IP文创产品,持续提升文旅影响力,联合网络文学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立体化的销售和宣传渠道,为游客、IP粉丝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文旅体验,更为当地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意。
在数字化时代的今天,以网络文学为代表的新文化形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跨越国界,成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的重要载体。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吴义勤的提案中,重点聚焦“版权守护网络文学‘出海’”。吴义勤表示,版权保护是网络文学国际传播的基石。没有严格的版权保护机制,权利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网络文学的海外发展也就失去了动力。当前,中国网络文学在海外市场的版权侵权问题频发,给创作者和出海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在推动网络文学“出海”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版权保护工作,为国际传播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为此,吴义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指导与协调作用,持续完善跨国版权保护机制。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推动与其他国家在文化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签署双边或多边版权保护协议,提升中国网络文学的国际版权保护力度;行业协会可以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收集和分析国际版权侵权案例,提醒会员单位注意防范,并在必要时提供专业的版权维权服务。
趁势而为 筑牢版权堤坝
随着我国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著作权侵权案件逐年增加,“线上盗版”“网络侵权”等现象大肆泛滥,导致网络成为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重灾区”,涉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案件日趋多发、屡禁不止。在网络侵权案件维权工作中,立案难、调解机制不完善都是开展工作的难点,为此,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张金英围绕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完善著作权维权机制提出意见建议。
“‘一作品一立案’会导致案件从立案到最终审结,审判周期冗长,产生‘立案难、审结慢’的现实问题。从而使侵权者缺乏与著作权人进行和解或调解的动力,著作权人很难及时获得法律救济,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张金英表示,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建立专门的著作权维权调解机制显得尤为必要。因此,她也建议在法院内部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外聘社会律师等主体参与调解工作,并设定合理的调解期限,在诉前调解工作终结后,自动转入正式立案环节。同时,对相关工作依法及时公开,通过网络平台等能够进行公开查询,做到工作进程“可查可溯”。
著作权人创作成果得不到切实可靠的保障,创作热情极大受损。张金英还建议可以联合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等相关组织开展维权工作,形成合力,在保护著作权主体相关权利的前提下,宣传并扩大作品影响力,真正使更多更优秀的文字作品得到推广。
当下,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商业模式的迭代升级,新文艺产品如网络文学、网络影视、数字音乐、电子出版物等的创作、生产和传播方式迥异于传统方式,导致其版权保护面临新媒介侵权严重、法治建设仍需优化、社会氛围有待优化、新技术浪潮下界定困难等问题,制约着文艺创新的活力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辑戴茵看来,当前网络版权保护力度尚有很大提升空间。盗版技术更加先进,盗版渠道更加多元,盗版品种和规模扩大导致维权更加困难。
戴茵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全社会要形成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氛围;各大网络平台要承担起正向传播的重担;期待国家以更严格的保护打击盗版。
日前,电影被盗摄现象在网络沸沸扬扬。在刘忠斌看来,因为现实生活存在少数肆意侵犯他人版权的现象,从而让人对“盗摄”一词过度敏感,这也启示全社会强化法律意识、加强法治建设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刘忠斌建议,可以通过新闻宣传、文化培育、专题讲座等多样化主题活动,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带进校园和社区,比如举办知识产权教育讲座,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普及推广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将保护知识产权的正确理念植入青少年心中,让版权声音传播得更远。
(张君成 李婧璇)
下一篇:2024安徽版权年会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