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出版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出版时评 > 正文

鹤壁市“三位一体”高效联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

  • 时间:2024-11-20
  • 作者:佚名
  • 来源:河南知识产权局
  • 字号:

  

  为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保障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鼓励创新,近两年,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联合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建立常态化联席机制,采用“三位一体”联合调处知识产权案件纠纷。

  “一院一局一中心”组合拳,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知识产权案件虽然标的较小,但具有批量案件多、涉众面大、与认知不匹配、对抗激烈等特点。权利人起诉到法院后,由于被控侵权人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欠缺,在经营过程中对于是否侵权认识不足,造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抗激烈。为此,山城区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打造“一院一局一中心”组合拳联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三调”出力,势如破竹。针对知识产权纠纷特点,运用“线上调解+线下调解”“示范调解+集中调解”“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的“三调”模式,快速破除当事人激烈的对抗情绪,解决了当事人无法诉前面对面调解、批量案件同案不同果、调解后履行难等问题,成功高效快速调解一批知识产权案件。“三效”出效,三方满意。联合调解过程中,法院从法律规定角度、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市场监管规范角度、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从保护机制角度向当事人普法宣讲,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均表示出了调解意愿。在双方当事人及联合调解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调处的案件均当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且当场履行了调解内容,从而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相统一,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及调解员均满意的“三满意”效果,联合调解成果明显。

  


原文链接:http://zjxx.hnpatent.gov.cn/home/detail/5/1438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