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核准范县大米、怀姜、怀山药、卢氏连翘、确山夏枯草、汝瓷等27个产品的430家企业提出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自即日起可以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本次范县被核准的企业是范县富民大米加工厂,这是该县今年第三批被授权使用地理标志的大米企业,截至到今年9月,全县范县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已达到7家。
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承载了这个产品的特定质量和信誉,在市场上更具独特性和显著性,有效增加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的品牌引领和增收效应。
近年来,范县在地理标志的培育、促进、运用和管理机制上以企业为主体,以主动服务、业务指导、积极推动符合条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为己任,努力使地理标志成为促进我县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和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