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日前发布。
按照通知要求,拥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出版单位、报业集团、传媒集团均可申报。其中,报纸出版单位最多可以申报2个案例,报业集团、传媒集团最多可以申报4个案例。申报案例原则上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上线,目前正常运营。申报材料须于9月18日前报送。
本次案例征集类别强调六方面创新,分别是系统性创新: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类;内容供给创新:网络内容建设类;细分领域服务创新:专业信息服务类;运营模式创新:媒体+政务服务商务类;方法手段创新:前沿技术应用类;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类。
通知显示,与报业深度融合发展相关的科技企业或其他单位也可申报,但申报案例须以报业单位为第一联合申报主体。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对所申报案例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取得合法授权;申报主体与案例的实施主体必须统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通知指出,申报过“2020年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征集项目”但未入选的案例,本年度如有明显的迭代更新,可再次申报;如没有实质性升级更新,不得申报。
中央在京报纸出版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主管主办单位审核后,由主管单位汇总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地方报纸出版单位及其他机构将申报材料经主管主办单位初审后提交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由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记者 尹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