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我局将评选2018年北京市版权示范区、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示范园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北京市版权示范区的各区,参评北京市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示范园区(基地)的,均需满足《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参评北京市版权示范区、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示范园区(基地)的,应将相应申报表(请从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85791614@qq.com,并将相应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盖章纸质版)报送或邮寄至我局(地址: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一期607,邮编:100010,收件人:房立强,手机:18910659677),截止时间8月28日。
特此通知。
北京市版权局
2018年8月10日
(联系人:房立强,联系电话:64081110,手机:18910659677)
附件:
1: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