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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贵州省消费者协会2023年春节消费提示

  • 时间:2023-02-03
  • 作者:佚名
  •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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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面临新一轮消费高峰,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费者协会请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注重个人防护措施,倡导绿色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

  一是旅游出行要谨慎,个人防护要做好。春节出游、返乡潮已来临,建议消费者提前做好功课,规划好出行路线,提前购票、错峰出行;预定车票、酒店、景点前要详细了解退改签条件;外出游玩时,密切关注景点客流和天气情况,保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尽量避免到人流量过多的场所,且要带好口罩,勤洗手,勤消毒。

  二是节日用餐需留心,厉行节约不浪费。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服务口碑好的餐饮单位。预定年夜饭时要详细了解菜品情况和规格,在协议中约定有关事项。无论在家还是在外聚餐,都应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安排餐食量,厉行节约不浪费,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

  三是购买年货要理性,绿色消费要倡导。购买年货时,面对商家的各类促销手段,消费者应按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消费,不盲目囤货,不因为贪图便宜而冲动消费,提防低价促销陷阱。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节约意识,拒绝过度包装,养成绿色消费习惯。

  四是谨慎办理预付卡,消费陷阱要避免。为避免在节日期间遭遇预付式消费纠纷,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切勿冲动消费,要考察经营者的信誉,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预付卡的有效期限、优惠承诺、使用范围、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信息。要充分考虑自身需求、经济能力、消费习惯等因素适度消费。

  五是理性选购烟花爆竹,春节玩乐要安全。选购烟花爆竹要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销售网点购买合格、安全的产品,并索要购买凭证;不要向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商贩购买。遵守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燃放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户外场地,并与燃放的烟花爆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住宅、车站、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污水井(化粪池等内有沼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等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燃放。

  六是消费凭证要留存,维权意识要增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当及时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留。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如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销售“三无”商品等违法行为或产生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原文链接:http://amr.guizhou.gov.cn/jdhy/hygq/202301/t20230118_77962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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