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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广西法院事业新发展

  • 时间:2022-12-10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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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重大成就,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五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广西法院事业紧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步伐,同频共振、与时俱进,取得了明显新发展新进步,跃上了新的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首要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真学深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属性,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将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要求铭刻于心、落实于行,保持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砥砺前行。

  始终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在抗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中展现司法担当作为,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依法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和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等暴力犯罪,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侵害妇女儿童等犯罪,依法严惩重大经济犯罪、跨境犯罪、集资诈骗、传销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2018年至今年11月,全区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7676件,判处罪犯274102人;广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在98%以上。依法“打虎”“拍蝇”“猎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726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治区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做到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一批司法文件,提出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六稳”“六保”、打好“三大攻坚战”、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系列措施,以法治之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20条措施,主动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妥善处理涉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案件,依法服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破产审判重整救治功能,助推一批企业重获生机,一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抢抓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RCEP深入实施等重大机遇,设立自贸区巡回法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推动构建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协助最高人民法院承办第3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发布《南宁声明》。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回应人民关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中,努力做到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创新司法利民便民举措,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要求;扎实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实行“一站通办、一号通办、一网通办”,群众“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大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加可见可感。

  始终坚持聚焦主业抓好办案,审判执行质效显著提升。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取向,把案件办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深化司法改革、调整资源配置、加强审判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等,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全区法院收案结案基本实现良性循环,体现办案质效的主要指标稳中有升、稳中向好。2018年至2021年,全区法院审结、执结案件分别为563463件、700210件、844824件、901183件,同比分别上升12.43%、24.27%、20.65%、6.67%;法官人均办结案件数持续增多,每年分别为115.7件、164.5件、198.5件、216.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稳步上升,2021年达到88.4%,比上年上升2.94个百分点。强化“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着力解决程序空转、案结事未了等问题,有效提升司法效能、减少群众诉累。在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基础上,不断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推进网络查控、查人找物、执行网格化管理、税费征缴、失信联合惩戒、联合打击拒执罪等协作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机关等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有效提升案件执行效率。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出台执行工作十二项承诺、严防超范围查封九项措施等,强化依法善意文明执行,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机制,诉源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以来新收诉讼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83%。

  始终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制定出台60多项综合配套改革文件,推进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法官遴选、退出、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管理制度。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独任法官和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建立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改革案件分配机制,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司法责任体系、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建设,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扎实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探索构建行政纠纷、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划审理的新诉讼格局。五年来,全区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85%的人力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

  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基层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持续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等,法院办公办案条件不断改善,诉讼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大力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发挥其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堡垒阵地作用。特别是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显著,推动科技创新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推动法院工作深刻变革,促进提升司法现代化水平,更好服务法官办案、服务司法管理、服务人民群众。深化办案智能化建设,建设广西法院数据加工厂,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类案检索、文书辅助生成、案例法规推送,开展无纸化办案试点,办案工作实现“加速度”。建成广西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升级网上信访、缴费等功能,创新网上开具裁判生效证明,“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特别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彰显作用,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步、公平正义不止步”。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法院队伍受到了深刻的革命性锻造,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抓住“关键少数”,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实训、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司法人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坚持以德育人、以文化人,弘扬“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加强作风建设,大兴“马上办、抓落实”。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年来广西法院工作取得进步发展,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新征程上,全区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跟伟大复兴领航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广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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