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州市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大张过滤及图商标”适用驰名商标保护的批复》,正式认定河南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注册、上海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使用的第5379105号“DZ”商标为驰名商标。这一认定标志着禹州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也彰显了禹州市在推进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方面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禹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商标保护作为品牌建设的重要抓手。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政策宣传、指导申报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方面,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对企业进行指导和帮助。在此次“大张过滤及图商标”驰名商标认定过程中,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大张过滤等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严格审查,最终认定“DZ”商标为驰名商标,为大张过滤等企业赢得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禹州市深知这一点。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健全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同时,禹州市还积极指导外向型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大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截至目前,禹州市拥有有效注册商标15115件,其中驰名商标2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禹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未来,禹州市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同时,禹州市还将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竞争力,为禹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