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延津县市场监管局受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委托,配合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到延津县某种业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关注营业执照、登记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农作物种子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等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违法行为,以及种子公司的商标使用情况等。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发现该公司存在申请注册商标后未使用的情况,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及时向企业负责人讲解“撤三申请”概念,提醒企业商标在申请注册后要及时投入使用,如该商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申请后连续三年未使用,就有可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的可能,造成企业商标资源浪费。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调规范使用商标重要性,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商标管理制度,加强自查自纠,确保企业知识产权不受损害。
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提升了种子公司的守法经营意识,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及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加强了市场监管局与农业农村局之间的跨部门联合执法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为今后的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延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此外,还将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种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