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净化我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服务我市打造国际消费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天津市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项目征集指南》,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征集按照单位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立项公示、项目确定等程序组织实施。
二、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本市(指天津市行政区域,下同)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有独立财务账户。
2.申报单位有同类未结项或近两年内有未正常结项(或被取消)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的不能申报(截止2024年7月),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资助项目。
3.申报单位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认定的失信主体,不属于国家和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主体或联合惩戒对象。
4.申报单位应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合理高效使用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确保申报项目按期完成。
5.申报单位应当遵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停止其申报资助项目资格,并列入天津市知识产权工作失信名单,三年内禁止申报知识产权资助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相关文件:项目实施方案;
3.附件材料:申报单位资质、承担任务人员、机构、资金投入以及承担的相关工作的案例等支撑材料;申报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支撑材料。
申报材料按1、2、3顺序装订,左侧胶装,请直接用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四、申报受理
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寄送至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附件:1.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项目征集指南
2.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申报书
3.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曲达 联系电话:23039863;邮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1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