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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名单的公示

  • 时间:2024-07-19
  • 作者:佚名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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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4〕1号)要求,经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拟定2024年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传 真:010-62083171

  邮 箱:pgi@cnip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建议实施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7/16/art_75_193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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