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任务部署,及时总结推广各市开展专利产业化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省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现组织常态化开展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征集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各类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在推动专利产业化、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标志性成果、有重大突破进展或有较好实施成效项目的典型案例。案例要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聚焦我省专利技术产业化产生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体现时效性和示范性,能够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二、征集程序
按照全面梳理、重点遴选、常态推荐的步骤,区分重点项目实施成效、推荐国家优秀案例、推荐省级优秀案例三个类别,分阶段组织本地区优秀案例遴选推荐工作。
(一)全面梳理阶段(5月31日前)
2022—2023年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征集表》,5月31日前报送至各市局。各市局逐个单位逐个项目进行梳理后形成项目成效说明或典型案例(详见附件1)。
(二)重点遴选阶段(6月10日前)
在各市局全面梳理筛选的基础上,区分推荐国家、省级优秀案例和项目成效说明进行分类筛选推荐。6月10日前由各市局统一报送至省局。
(三)常态推荐阶段(2024—2025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各市局及时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并报送至省局(如有优秀典型案例随时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认真做好案例征集工作,提高案例质量,并随时留存相关图片、视频等素材,以便后续在全国及全省进行宣传。
(二)各市要按照案例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模板规定格式整理典型案例,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洁,且适宜公开。
(三)案例文件分别以国家级案例、省级案例、项目实施成效说明命名,单个案例(征集表+案例,项目实施成效不需填写征集表)以案例题目(单位)命名,并编辑序号明确推荐顺序。
(四)各市案例成果遴选工作情况,将作为后续专利转化运用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为指导全省专利产业化开展,研究相关政策举措提供参考。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周亮 梁伟杰
电 话:024—86899950、86916031
邮 箱:yycjc.cqj@ln.gov.cn。
附件:1.XX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征集表、写作要求、模板
2.XX市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汇总表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