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我市涉及国防领域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工作,现请我市各有关单位按照《向国防知识产权局提交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声明信息的有关说明》(详见http://www.weain.mil.cn/tzgg/1796063039775653890.shtml?v=20240530142149)要求,及时做好就国防专利申请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涉密科研项目形成的普通专利申请向国防知识产权局进行声明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