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等事项的通知》(辽知规字〔2023〕3号)及有关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市局初审、省局复核、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的实施步骤,现将2023年辽宁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二、三批有关项目拟奖补的单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7)。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传真:024—86916000
邮件:yycjc.cqj@ln.gov.cn
附件:1.2023年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项目拟奖补名单(第二批)
2.2023年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项目拟奖补名单(第三批)
3.2023年支持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拟奖补名单(第二批)
4.2023年支持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拟奖补名单(第三批)
5.2023年支持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项目拟奖补名单
6.2023年实施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项目拟奖补名单
7.2023年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制度创新项目拟奖补名单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