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严明、步调一致,是我们党具有强大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要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越要一如既往加强纪律建设,越要坚定不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历史的经验、现实的结晶。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形成万众一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以党的纪律为主题开展集中性教育,在党的百年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以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为契机开展集中性教育,在党的百年历史上也是第一次。方向明则思路清,目标明则步履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紧扣目标要求,深刻把握《条例》明责、明效、明戒、明严的内涵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成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凝心聚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成效。
以党纪为纲——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常学常新,勤练清廉自守的“内功”
以党章为准绳,拥有一套完整的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是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和执行规则。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我们党总是把纪律建设作为推进自我革命的利器,把自我革命作为推进党的建设的基础,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纪党规中,从而使党的纪律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作出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铮铮誓言和“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庄严承诺,展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采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果敢行动,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党章的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使《条例》与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持续释放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的鲜明信号。我们要从政治上认清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从理论上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从信仰上强化落实《条例》的实践自觉,坚持原原本本学、领悟要义学、联系实际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纪律党课等学习方式,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创新做好“自选动作”。通过全面学习、深刻领悟,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入脑入心、入魂入行,把廉洁的“内功”修炼得越来越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进一步加固拒腐防变的堤坝。
以真学为基——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聚焦重点任务,常思常悟,修炼人病我防的“苦功”
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是党员教育管理的两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二者紧密结合、同向发力,方能使教育实效变为长效。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全党重温党的光辉历史、传承党的优秀作风,以纪律建设为突破口,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从思想上找根源、政治上找差距、作风上找硬伤、落实上找漏洞,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解决好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强化纪律建设的现实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需要,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紧扣《条例》中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规定,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变被动严为主动严,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为思想的警醒、外化为行动的知止,让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高度的自律,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块钢,谁碰谁遭殃。”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条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必须学原文、悟原理,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既要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学习党纪不能满足于开几次会、听几堂课、念几篇材料、抄几页笔记,也不能停留在概略浏览、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缺乏精细研读、认真对照、知行合一,更不能把学《条例》视为负担,以“减负”为借口,装装样子、走走过场,学是学、做是做,言行“两张皮”。如此学习,不仅无法掌握《条例》的理论真谛和精髓要义,难以校准思想之基、调整行为之舵,更不利于正心修身,修炼人病我防的自醒、自警和自控。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从好干部到阶下囚,绝非一朝一夕的改变。只有以“三省吾身”的自律精神,经常对照《条例》的要求检视自己,明党纪、知行止、存敬畏,养成防微杜渐的自觉和主动、人病我防的警醒和习惯,在信念上防动摇、斗志上防衰退、作风上防涣散,不在小事小节中迷失方向,不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原则,才能不破纪、不破法,形成习惯成自然的气场,防止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散一尺,警惕被旁门左道迷住心窍,不给自己留下“贪欲无度,牢狱自筑”的悔恨。
以学用为本——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注重融入日常,常修常炼,练就清廉为民的“硬功”
党的纪律是建立在党员高度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党员的自觉性越高,对党的纪律遵守和维护就越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运用,在于把纪律规矩立于心头,融入生活点点滴滴,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坚持学以致用,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学用脱节。要针对党政机关、农村、城镇社区、国有企业、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窗口服务单位、民族地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实际,分系统、分类别精心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教育、提醒、劝勉和惩戒作用,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真触动、在行动上真落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走实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廉洁奉公不当贪官,秉公办事不当昏官,勤政务实不当懒官,团结奋斗不当佞官,以清廉为民的实际行动维护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的优良政治生态和高质量发展环境。
“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对党员干部来说,敬畏、坚守、践行《条例》,把清廉为民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时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谦诚态度对待身边事、身边人,就能养成在纪律规矩的范围内工作生活、在严格约束下奋发干事创业的习惯。要以《条例》为尺,思想上聚焦,行动上对标,慎小事,拘小节,“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有效防范自我退化的风险,在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中,炼就“金刚不坏之身”。要以《条例》为镜,人前人后一个样、明处暗处一个样、有监督和没监督一个样,在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的考验面前,立标铸魂,把握“基准线”、划定“警戒线”、严守“高压线”,让廉如清风常拂面,彰显共产党人的信仰力量、道德力量、人格力量、行动力量。(常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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