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保护示范区)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苏知办发〔2024〕19号),经专家评审和会议研究,现将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保护示范区)项目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中期检查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附件: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保护示范区)项目中期检查结果.docx
监督电话: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纪委)
刘云025-83236386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