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发保字〔202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逐项对照《工作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并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细化措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电子件发送至联系邮箱,行政保护案件统计表请随总结一并报送。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25日
上一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
下一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杭州南山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