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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04-27
  • 作者:佚名
  • 来源: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 字号: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北京地区期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期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3年度期刊核验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其中,网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至5月15日,现场核验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二、核验流程

  1.网上数据填报。北京地区所有期刊按照要求时间,通过“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http://qknj.capub.cn/)进行数据填报,用户名为刊号(不加“CN”),密码为qknj00。2023年度期刊核验表相比上年有一定变化,请按照最新要求如实、准确填报。

  2.期刊现场核验。重点抽检期刊网上数据填报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版期刊核验表一式两份,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连同全年样刊、2023年度连续3期“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年度自查报告、主编岗位培训证等材料,5月15日起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具体窗口另行通知)接受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检查。非重点抽检期刊通过网上数据审核后不用打印纸质材料,不进行样刊检查,可携带出版许可证副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窗口另行通知)加盖年度核验章。期刊数量40家以上的,可由主管单位联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约定时间统一核验。重点和非重点抽检期刊均需先提交社会效益考核材料,才能通过年度核验。

  三、核验重点

  深入检查期刊的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出版活动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期刊出版情况。期刊是否按照批准的刊期正常出版,是否存在拖期出版、未经备案擅自休刊、休刊超过180天、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

  2.主管主办情况。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职责,加强期刊阵地管理和建设;是否存在非公有资本介入、关系挂靠、管理缺失等问题。

  3.内容导向情况。期刊及其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建立严格的内容把关机制。期刊及其所办新媒体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是否刊载或传播存在内容导向问题的文章和信息。

  4.出版质量情况。期刊是否按照《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落实“三审三校”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采编、校对、印装各环节的把关;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高、出版形式不规范、印装质量差等问题。学术期刊是否存在违反学术伦理和出版规范、学术和出版质量低下等问题。

  5.出版经营活动情况。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违规承包、采编经营不分、超越办刊宗旨滥发质量低劣论文等问题。期刊总编辑、主编等是否切实履行把关职责,是否存在挂名、缺位等问题。期刊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发稿、虚假新闻、新闻敲诈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期刊主管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各出版单位应完整、真实填报数据,坚决避免数据填报不全、填报旧数据、数据单位错误等问题。被重点抽检期刊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完成现场核验。没有特殊理由,不按期参加年检的期刊一律按期刊缓验处理。

  (填报咨询电话:55569350 平台技术支持:010—58882652、022—22151969)

  附件:重点核验名单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4月20日

  

  附件:重点核验名单

  


原文链接:http://www.bjxwcbj.gov.cn/zwxx/tzgg/xwcb/9bd10f71b7d146c48ecf6dd7765e92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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