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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4月26日 来源: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大 中 小

  • 时间:2024-04-26
  • 作者:佚名
  •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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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培育一批掌握核心专利、具有专利产业化优势的中小企业,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专利产品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备案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重点面向在京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组织开展专利产品集中备案工作。鼓励持有有效专利且已投入实施的民营中小型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参加。

  按照《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企业主营产品通过专利产品备案将作为我市推荐专利产业化样板培育企业的重要标准。有意申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工作但尚未开展专利产品备案的中小企业,应在集中备案日期内尽快完成专利产品备案,以免影响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备案条件

  1.备案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是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

  2.备案专利产品应至少涉及一项有效专利,且该一项或多项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并已取得较好市场经济效益。

  3.同一型号或品种的产品应作为一件产品进行备案,相同产品不得重复备案。

  三、备案流程

  1.申请备案企业选择至少1个核心专利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www.zlcp.org.cn)进行统一备案。自愿备案多个专利产品数量不限。

  2.申请备案企业在试点平台注册登录后,填报备案产品基本信息和经济数据,声明所使用专利的情况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经试点平台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核查通过后即完成备案。

  3.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请在试点平台自行下载。

  四、长期开放备案

  集中备案后,各相关单位也可根据专利产业化工作实际情况,随时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申请专利产品备案、更新备案专利产品信息、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单位在集中备案日期内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2.请我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专利产品集中备案工作。

  3.我市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安排组织企业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申报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张檬;联系电话:55536322; 电子邮件: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原文链接:http://zscqj.beijing.gov.cn/zscqj/zwgk/tzgg/43642932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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