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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重庆市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函

  • 时间:2024-04-20
  • 作者:佚名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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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知发保函字〔2024〕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函(渝府函〔2020〕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重庆市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产业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后,认定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纳入全国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快启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结合重庆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产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请在8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

  特此致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4/18/art_75_191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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