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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03-30
  • 作者:佚名
  • 来源: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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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地区报纸主管、主办及出版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报业在新征程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担负起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4年度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2024〕4号)相关要求,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开展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2024年度出版报纸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和出版形式质量。

  (二)报纸所办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客户端3种新媒体2024年度发布信息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

  (三)报纸及其所办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三审三校”等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报纸出版单位自查。各报纸出版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对所办报纸和新媒体2024年度出版、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质量保障制度的漏洞和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排查,填写《质量自查情况表》,撰写自检报告,对不符合或未达到要求的,切实采取整改措施予以纠正和完善。

  (二)主管主办单位监督审核。各报纸主管主办单位对报纸出版单位自查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督促报纸出版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对自查工作不到位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对质量不合格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对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自查的报纸出版单位,审核后在其填报的《质量自查情况表》上加盖公章。

  (三)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进行抽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对北京地区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2023年度出版、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随机抽检,对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深度抽检。对质量较差、群众举报频繁、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的单位,将加大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从严管理。各报纸主管主办单位要按照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的要求,完善质量监管制度和问题处置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和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有机结合,明确重点管理对象和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整改“回头看”力度,及时报告检查结果,确保报纸出版单位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报纸出版单位请于6月30日前提交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的《质量自查情况表》(附件1)及自检报告(加盖出版单位公章)。《质量自查情况表》及自检报告均需提交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自查报告及《质量自查情况表》纸质版寄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东二门郑爱民收,电话55569181,13683381451;或机要交换北京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郑爱民;或交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政务服务中心A岛李玲收。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zhuanxiang2024@126.com。

  

  

  (联系人:赵帆;联系电话:55560860)

  

  附件:1.质量自查情况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检结果汇总表

   3.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记录表(纸质报)

   4.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记录表(新媒体)

   5.年度质检组织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xwcbj.gov.cn/zwxx/tzgg/xwcb/d6647a2293df4621a5bbe03637869a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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