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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来源:知识产权管理处 大 中 小

  • 时间:2024-03-29
  • 作者:佚名
  •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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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zscqj.beijing.gov.cn/zscqj/zwgk/tzgg/43639243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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