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出版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03-16
  • 作者:佚名
  •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局
  • 字号:

  上海报业集团、上海教育报刊总社,本市报纸出版单位:

  为加快推进报业媒体融合纵深发展,开拓报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开展第四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会议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报业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加快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加快培育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实现更高质量的融合发展,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二、案例类别

  (一)全媒体传播建设类

  (二)内容供给创新类

  (三)运营服务模式创新类

  (四)数字技术应用类

  (五)体制机制创新类

  三、申报主体

  (一)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出版单位、报业集团、传媒集团等报业单位。

  (二)与报业深度融合发展相关的科技企业也可申报,但申报案例须以报业单位为第一联合申报主体。

  (三)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对所申报案例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取得合法授权;申报主体与案例的实施主体必须统一;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申报材料

  依据《第四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申报指南》要求,完整填写《第四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申报表》,关于业务发展现状和影响力的其他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申报指南和申报表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下载)。

  五、申报时间

  2024年3月7日至3月27日

  六、申报名额

  报纸出版单位每家最多可以申报2个案例,报业集团、传媒集团每家最多可以申报4个案例。申报案例原则上须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上线,目前正常运营。申报过前三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但未入选的项目,本年度如有明显的迭代更新,可再次申报;已入选过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七、申报程序

  2024年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经主管主办单位初审后提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绍兴路5号503室,电话:64370176-8503,邮箱:shchuanmeijianguan@126.com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3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cbj.sh.gov.cn/html/tzgg1/2024/03/11/75278155-37ea-4182-a127-f3f012bf627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