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4年版)》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24年2月3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4年版)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2日
附件
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2024年版)
序号 | 类别 | 类别细分 | 具体品种 |
1 | 种植业产品 | 果蔬 | 香蕉、芒果、杨梅、铁皮石斛、豇豆、芹菜 |
2 | 畜牧业产品 | 畜禽肉类 | 猪肉、牛肉 |
3 | 水产品 | 水产品 | 乌鳢、牛蛙、大口黑鲈、养殖大黄鱼 |
4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 | 预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 |
5 | 乳制品 | 液体乳 | 巴氏杀菌乳 |
6 | 豆制品 | 豆制品 | 预包装豆浆、预包装豆腐 |
7 | 调味品 | 食盐 | |
8 | 特殊膳食食品 |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 1.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米粉、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 2.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高蛋白婴幼儿米粉、高蛋白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 3.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面条、婴幼儿颗粒面、其他 4.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婴幼儿米饼、婴幼儿磨牙棒、其他 |
婴幼儿罐 装辅助食 品 | 1.泥(糊)状罐装食品:婴幼儿果蔬泥、婴幼儿肉泥、婴幼儿鱼泥、其他 2.颗粒状罐装食品:婴幼儿颗粒果蔬泥、婴幼儿颗粒肉泥、婴幼儿颗粒鱼泥、其他 3.汁类罐装食品:婴幼儿水果汁、婴幼儿蔬菜汁、其他 | ||
其他特殊膳食食品 | 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他 | ||
9 | 保健 食品 | 保健食品 | 所有保健食品 |
10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婴幼儿配方乳粉 | 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 |
11 | 其他 | 预包装河鲀鱼制品 |
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目录(2024年版)
序号 | 主体类型 |
1 | 食品生产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的食品生产企业 |
2 | (1)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 (3)屠宰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企业 |
3 | 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经营者(简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者) |
4 | (1)商场:本省行政区域内营业面积在2000m2以上(不含2000m2)的大型商场超市 (2)连锁超市(便利店、生鲜店):拥有5家以上门店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生鲜店)总部及其门店 (3)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自产自销经营者除外) |
5 | (1)特大型和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本省行政区域内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m2以上(不含3000m2)的特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 m2(不含500 m2,含3000 m2)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本省行政区域内为学校用餐配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本省行政区域内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