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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二期)

  • 时间:2022-08-30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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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2家网络销售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丁力平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甘草山楂(凉果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丁力平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甘草山楂(凉果类)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3月15日向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丁力平食品店送达了编号为№: GC22000000341730021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共购入该批次产品3袋,共计15公斤,已销售3袋。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三)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淘宝(网店)销售的即食海蜇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州市长乐区晨一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三、淘宝(网店)销售的京果(油炸类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

  阜宁县现代服务园区于翼商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阜宁县西郊食品厂生产的京果(油炸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四、天猫(网店)销售的夹心海苔(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连云港磊逵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米喜食品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生产的夹心海苔(芝麻),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zjamr.zj.gov.cn/art/2022/6/30/art_1228969898_59023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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