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促进专利导航能力提升,推动专利导航成果应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和我局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专利导航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对象
2020年以来在江苏省内实施并应用的专利导航案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导航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形成完整的专利导航报告,且报告符合《专利导航指南》系列标准(GB/T39551)相关要求,结构完整,需求调研充分,信息采集全面,数据处理规范,分析科学准确,结论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
(二)专利导航成果已在我省相应领域实践应用,且应用成效突出,为相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如实反映并总结凝练专利导航工作的规律和亮点。
二、案例类型及申报主体
(一)案例类型
按照《专利导航指南》系列标准(GB/T39551),以下类型的专利导航案例均可申报: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
(二)申报主体
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人才管理类专利导航案例:由组织或委托专利导航项目的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园区、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进行申报。
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案例:由具体实施专利导航分析的服务机构、企业、高校院所、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专利导航优秀案例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利导航优秀案例申报书(见附件),包括:①承诺书;②申报表,需说明案例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实施成果、应用成效、特色亮点等,要求文字简洁,描述清楚,重点突出;③特色做法及成果应用的佐证材料,如有反映相关工作举措和成效的视频可一并报送。
(二)专利导航报告。
申报书总页数不超过30页,与专利导航报告分开装订。
四、相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发动辖区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认真核实案例真实性,每个设区市择优推荐不超过10个优秀案例;其中,国家和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每家至少报送1个案例,报送情况将纳入基地年度考核。省知识产权局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不占用各市推荐名额。
(二)同一家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三)专利导航项目的委托方、实施方和应用方应就案例申报达成一致意见,由案例申报单位填写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如实填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次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
(五)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案例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导航报告一式一份)和电子件(申报表的word版,申报书和导航报告的PDF版)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