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办发〔2022〕23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的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组织辖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申报优势企业(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组织辖区内现有优势企业申报示范企业,名额不限。
(三)组织辖区内所有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参加复核。
二、工作程序
(一)确定并报送申报优势企业名单。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要求和省内分配的申报名额,择优遴选本地区申报优势企业的企业,并于6月13日前将申报企业名单报送我局(表格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版和word文档发至联系人邮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不得进行线上注册和测评。
(二)组织企业进行线上注册。
6 月 15 日前,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辖区内参加申报和复核的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 https://declare.cneip.org.cn)填报注册信息。我局将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在线审核。
(三)组织企业进行线上测评。
6月30日前,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通过审核的企业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完成线上测评。测评得分将作为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发动。请各地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优势示范企业的申报复核工作,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复核。
(二)加强指导服务。本年度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申报复核工作启用了新标准、新程序和新平台,请各地知识产权局认真研究相关程序指引,指导企业准确填报注册信息,如实填写测评问卷,确保申报复核工作顺利完成。
(三)把好申报质量。优势示范企业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优秀代表,应当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引领性。请各地知识产权局坚持高质量导向,扎实做好优势企业的申报遴选工作,切实将知识产权表现突出的企业选出来、推上去。遴选时可优先考虑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过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等相关项目的企业。
(四)把握时间节点。本年度优势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均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中进行,前后相接,环环相扣。请各地知识产权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申报复核按时完成。
附件: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赵丹丹
电话:025-83236380,邮箱:zhaodd_zscq@js.gov.cn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知识产权局6605室
邮编: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