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要“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应认真分析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摸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律,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夯实人才队伍基础。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一些领域仍存在不足之处。概括而言,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结构、知识产权人才职称评价体系等方面。
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知识产权人才教育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约有70万人,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来说,精通知识产权法律、精通用知识产权来引导创新布局、精通知识产权管控与运营、精通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的复合型人才储备总量还远远不能满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需要。实践中,由于高水平人才的欠缺,知识产权制度服务创新需要、引导创新活动、塑造创新方向的功能还难以充分发挥。国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往往还处于低端价格竞争的层次,例如,一些大型企业每年需要花费巨额费用聘请海外知识产权律所或事务所来撰写海外专利申请案或其他业务。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结构。高校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当前,我国有50多所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学院,上百所高校开设了知识产权专业。但是,随着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度越来越高,对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存在学科结构不合理、人才培养方向与社会需求不相匹配等问题。例如,在过去,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技能需求主要集中在专利商标申请和法律诉讼两大领域,而今天,则对通过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引领技术创新布局、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与金融融资、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处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在当前的学科建设中,普遍将知识产权作为二级学科置于法学一级学科之下,这使得培养出来的学生绝大多数只适应与法学有关的版权、商标等业务,而对技术含量更高的专利等业务少有涉猎,普遍处于一种先天性的专业偏差状态,难以胜任除法律以外的知识产权经济、管理、金融、外交等业务。知识产权机构在招收人才时,往往只能从理工、农林等专业学生中寻找,然后重新进行知识产权法学基础知识的培养。
知识产权人才职称评价体系。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主要分布在各类型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司法执法机构、各类型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在高校中获得职称一般归入各自一级学科门类之下,如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对于广大企事业单位(如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中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来说,则缺乏相应职称评价体系。2019年,知识产权专业开始有了自己的职称序列,但是各地还缺乏对知识产权师职称评价的专门机构,也缺乏进行准确评价的标准体系,使得这一制度还难以发挥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二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全力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能够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培养一流知识产权人才,应当以学科体系建设为引领,准确界定知识产权人才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尽快完善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和专业课程设置,构建更为合理的职称评价体系,进而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
精准界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目标。新形势新需要对知识产权人才提出了新要求。第一,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专利中的创造性、版权中的独创性等,要求知识产权人才不能满足于普通思考,而应不断超越自我,通过提升创新能力探索未知世界、创造知识价值。第二,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知识产权的创新活动建立在了解人类已有知识基础之上,能够对技术的必然性趋势做出预测并提前布局。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人才具有技术创新、经济管理等综合素养,能够在法律规范之下将技术创新规律与市场竞争规律匹配,引导创新活动有效展开。第三,培养面向未来的人才。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中的利益归属机制,使得商业信用本身成为可以带来收益的财产,这要求知识产权人才将眼光放在未来收益之上。
建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可在一些具有学科学位自主审核资格且有知识产权培养基础的高校,尝试自主设置知识产权交叉学科,按一级学科管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设知识产权硕士专业类别,就是一个很好的先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之后,建立起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推动高等院校向知识产权学科投入资源与人才。同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专业课程设置与教材体系。突破原有的偏法学课程设置模式,扩充知识产权核心课程中理工基础知识、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市场营销与管理、知识产权经济与金融、知识产权统计预测、知识产权外交事务等课程的占比,以适应新形势下对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复合化、综合性的需要。
健全知识产权职称评价体系。一是尽快明确知识产权职称评审的机构。可以采取两种方案: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设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单独设立知识产权专业评审委员会或专家小组,为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人社部门委托有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或社会团体代为评审。二是尽快出台知识产权职称评审有关的评价办法与评审标准。由于知识产权职称评审还是一个新领域,尚未有足够的经验积累,因此,应尽快由人社部门出台知识产权职称评审有关的评价办法与评审标准,为知识产权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具体可操作的规范。
(作者:董 涛,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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