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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保障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续航力

  • 时间:2023-10-31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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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一项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要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根据宪法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旨在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为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法治保障。

  爱国主义一直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是中华儿女最自然、最朴素的情感,也是中华民族屡经挫折而不屈、屡遭坎坷而不衰的精神纽带。从五四运动“国土不可断送、人民不可低头”的豪迈誓言,到抗日战场“一寸山河一寸血”的御侮奋争,从建设时期“地动三河铁臂摇”的热火场景,到改革开放“团结起来,振兴中华”的万众齐心……在历史的诸多重要关口,在社会进步的漫漫征程上,我们都能看到爱国主义迸发的强大精神力量,托举着可爱的中国“到处都是活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

  国家强盛,人民幸福,是爱国主义的价值指向,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前仆后继、孜孜以求的崇高目标。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史。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爱国主义教育始终是最响亮的集结号,铸就了一个东方大国的尊严,壮大了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文明血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出台一系列创新举措,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为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提供了共同的精神支柱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爱国主义情感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自发形成的,需要后天的熏陶和教育。当前,我们开启的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没有捷径、没有坦途。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紧迫。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范,是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更走心的必然要求。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离不开爱国主义精神的有力支撑,也离不开爱国主义教育的法治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是一种把亿万人民的爱国心、爱国情,激荡成共鸣、汇聚成洪流的教育。必须用法治的力量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

  爱国主义教育既要注重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又要重视实践养成、融入日常、注重实效。这是党性的洗礼、理想信念的洗礼、革命精神的洗礼,更是心灵深处的洗礼和荡涤,不能空对空、虚对虚,搞形式主义。要以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定和施行为契机,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始终保持入脑入心的“沸点状态”,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践行,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直抵人心、凝聚人心,真正融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融入每一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中,让爱国主义教育拥有更强大的续航力、爱国主义精神拥有更强大的生命力。(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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