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知函〔2022〕24号
各有关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豫知函〔2021〕41号),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第二批试点单位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商丘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评估考核结果为良好。
请各试点高校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持续推进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结合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号)目标导向,完善高校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开展校地、校企合作,着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供给质量,拓宽供给渠道,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加快高校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相关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试点工作针对性指导、服务,在校地合作、校企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试点建设取得实效。
省知识产权局将对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试点工作开展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各试点高校将专利技术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向中小微企业转化实施,转化绩效将作为对各试点单位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
2022年6月28日
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评估考核结果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