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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 和“十四五”规划2022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 时间:2022-08-30
  • 作者:佚名
  • 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 字号: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现将《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2年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代章)

                         2022年7月13日

   

   

   

   

  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

  和“十四五”规划2022年推进计划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明确2022年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本计划。

  一、完善知识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

  (一)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

  1.推动《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4.制定《重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5.制定《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若干措施》(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重庆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研究。(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7.加强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优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市高法院负责)

  8.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构建“捕、诉、监、防、服”一体化检察保护工作新模式,健全完善与“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诉讼监督机制。(市检察院负责)

  9. 开展“昆仑”专项行动,强化大要案件侦办,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市公安局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10.开展民生领域“铁拳”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13.实施专利代理“蓝天”行动,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强化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监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14.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渠道、重点商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蓝网”等专项行动,保持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的高压态势。(重庆海关负责)

  15.加强“互联网+旅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线上线下维权机制,开展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市文化旅游委负责)

  16.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剑网”“秋风”行动、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等专项执法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核查和行业培训,持续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新闻出版行业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委宣传部负责)

  18.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依托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市文化旅游委、市委宣传部、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品种管理和品种真实性检测,强化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查处力度。(市农业农村委负责)

  20.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者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的行为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市林业局负责)

  (三)加强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21.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完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高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归集,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进中国(重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聚焦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建设,搭建重大创新服务平台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做深做实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工作。(市检察院负责)

  25.深入推进川渝协作,搭建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两法衔接”机制。(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重庆海关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深化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共同打击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27.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机构建设,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28.开展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和培育工作,编制发布企业版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市委宣传部负责)

  29.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并严格执行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30.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31.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32.实施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33.指导区县版权服务工作站建设,推进区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保护试点,有效提升版权登记质量。(市委宣传部负责)

  34.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5.鼓励全市涉林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林业新品种选育,支持申报新品种权。(市林业局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

  36.推进《重庆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实施,拓宽专利供给渠道,找准专利需求市场,完善专利转化体系,优化专利转化政策。(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联、重庆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建成重庆地理标志品牌馆,推进商标品牌培育中心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推动艺术版权产业发展,促进艺术版权与终端消费品制造业融合。推动实施城市艺术细胞培育计划,促进艺术版权与城市营销融合发展。(市委宣传部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39.推进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持续加强版权产业园区、服务平台、研究基地建设。支持重庆市版权协会建设,建立和完善版权保护自律机制。(市委宣传部负责)

  41.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专利保险工作。(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重庆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引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代理、运营、评估、金融、咨询、维权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启动遴选一批市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43.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44.加快重庆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业务及服务“一网通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45.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46.支持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建设版权登记和运用信息化平台,提升作品版权登记数字化水平。(市委宣传部负责)

  47.推动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流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8.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开展服务业监管职能委托下放试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氛围

  (一)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49.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专利周、数字版权项目推介大会、数字版权开发者大会、高校“版权杯”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等大型活动,对外讲好重庆知识产权故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0.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1.启动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宣传)基地建设。(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52.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3.加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公益培训,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4.开展市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55.深化成渝地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合作。(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56.发布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57.推进建立市级知识产权专家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58.推动市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59.支持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60.建设重庆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市贸促会、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1.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市知识产权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激励考核及组织保障

  62.推动设立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贡献奖。(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3.发挥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4.做好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工作,开展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责任单位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zscqj.cq.gov.cn/zwxx_232/tzgg/202207/t20220728_10962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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