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知局〔2019〕133号
关于东方美谷等通过
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与管理办法》(沪知局规〔2019〕1号),我局对2016年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和试点园区进行了验收。
经专家评审等程序,东方美谷、上海集成电路设计孵化基地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验收。
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松江工业区车墩分区、上海聚科生物园区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12月11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9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