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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美谷等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验收的通知

  • 时间:2022-08-30
  • 作者:佚名
  •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 字号:

  

  

  

  沪知局〔2019〕133号

  

  关于东方美谷等通过

  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与管理办法》(沪知局规〔2019〕1号),我局对2016年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和试点园区进行了验收。

  经专家评审等程序,东方美谷、上海集成电路设计孵化基地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验收。

  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松江工业区车墩分区、上海聚科生物园区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12月11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9年12月11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sipa.sh.gov.cn/zcwj/hzj/20200903/7e1a88c7f9c74f33823f88b4ae860b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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