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体系建设,在滨海高新区开展打造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试点建设工作,现将《关于在滨海高新区建设“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关于在滨海高新区建设“科创中国”知识产权
生态产业园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体系建设,在滨海高新区打造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试点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贯彻落实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成创新要素高度集聚、保护制度科学完备、运用体系高效健全、公共服务优质便利、高端人才全面汇聚的全国一流知识产权强市,为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以实施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为契机,到2026年底,全面建成高水平的“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创建从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到服务的一站式全链条生态服务体系。
——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提升。到2026年,滨海高新区有效专利数量达到50000件。围绕滨海高新区重点产业,打造4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2000家以上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支持100家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唤醒一批高校“沉睡专利”,推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构建知识产权服务生态链。到2026年,滨海高新区内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数量突破60家,增强知识产权服务带动辐射效应。建设期内至少引育10家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滨海高新区扎根落地。建设知识产权全生态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服务体系。
——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综合运用政策、激励、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建立集司法协作、仲裁调解、维权援助、社会诚信、行业自律等方式于一体的全方位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增强区域辐射带动效应。持续培育或引进具有国际化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创型企业及人才,组织不少于100场次的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培训,培育引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500人以上,完成不少于100场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培训、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形成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
1.加强资源投入和政策配套。健全完善覆盖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链条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与科技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融合,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推动行政服务与管理升级。在滨海高新区建设“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服务运营中心,组建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建设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汇集天津代办处、商标受理窗口,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平台。
3.开发知识产权线上服务平台。全面融合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等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手段,促进知识产权资源利用、服务整合和管理优化。
4.大力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运营与产业化。围绕天津市重点产业链,推进《天津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吸引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等共同参与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提升专利转化实施率。鼓励重点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
5.强化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以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为牵头单位,遴选产业及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协会,梳理产业链创新资源,探索构建产业前瞻性关键技术专利池,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
6.构建金融服务平台。汇聚知识产权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融资租赁、投资、证券化等知识产权金融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服务机构加大对园区企业融资服务力度,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7.设立知识产权创投基金。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主体,引导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和其他民间投资主体等社会资本进入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专利产业化投融资等项目。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同
8.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强化与调解仲裁机构的合作,形成多途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协同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
9.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强化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风险研判和办案协作等机制。
10.实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协助制定重点领(区)域知识产权监管制度,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
(五)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1.建立政府主导、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体系。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讲话精神,宣传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12.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邀请国内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政策研究、法律以及金融等领域知名专家开展人才培训,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全方面、多层次人才,提升知识产权生态园运营整体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合共建机制
建立“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联合共建机制。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联合共建工作协调小组。将“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建设纳入市、区知识产权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专题会议制度,共同研究破解知识产权工作重大课题,统筹协调生态产业园区建设的相关事宜。
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以对项目、政策、平台、人才等支持形式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投入,并综合运用基金、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投向“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建设,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各类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严格监督评价
建立生态产业园建设工作监督、评价机制。做好“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调查,定期收集动态信息,及时收集工作进展,对工作绩效进行监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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