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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碳中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函

  • 时间:2022-08-30
  • 作者:佚名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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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知发运函字〔2022〕123号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建设“碳中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三峡法企〔2022〕165号)收悉。“碳中和”产业是以实现产业“零碳”排放目标,通过碳替代、碳减排、碳封存、碳循环等技术手段,减少碳源、增加碳汇的相关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我局支持你公司建设“碳中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希望运营中心紧密围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整合相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着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布局和高效益运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请你公司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运营中心建设与运行的工作支持、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并及时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

  特此致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8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8/17/art_75_177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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